不排隊的「垃圾」再加碼,我走對向車道照樣檢舉,通通收罰單,真痛快!

自己也會違規還檢舉別人違規再罵別人垃圾的人
就是垃圾中的垃圾
更是無恥廢物





yhuser168 wrote:
自己也會違規還檢舉別人違規再罵別人垃圾的人
就是垃圾中的垃圾
更是無恥廢物...(恕刪)


你在說誰啊?

你有證據證明我違規,而且不屬於阻卻違法的範疇之下的違規嗎?


說清楚一點! 勇敢大聲說出來
下個月要去台東玩
我會特別遵守交通規則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本篇是這一篇的前傳
...(恕刪)

檢舉就檢舉何必每一篇都語帶挑釁⋯⋯
不然就是和回文的網友鬥嘴
你怎麼那麼調皮😝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您好, 會員違規超車必檢舉在該文章回應並選取私人訊息通知您, 以下為回覆內容:


chusmall wrote:
已截圖,歡迎受害車...(恕刪)


快去告,等你喔!

不排隊的就是垃圾無誤

請不要自行對號入座

以上為回覆內容, 您可以檢視原討論串: 不排隊的「垃圾」再加碼,我走對向車道照樣檢舉,通通收罰單,真痛快!
此訊息為系統自動通知, 請勿回覆!


)


我不是車主啊,告什麼??
謝謝指教~~~~~ 無敵金句,可用於回答任何提問,瞬間讓提問者頓時語塞,就算是辨論冠軍也傷不了你
mosfet32 wrote:
孰不知 兩輪的靠內側...(恕刪)

完全同意你的言論
但有一點要更正
是魔人不是達人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快去告,等你喔!不...(恕刪)


好希望我是被檢舉的車主
謝謝指教~~~~~ 無敵金句,可用於回答任何提問,瞬間讓提問者頓時語塞,就算是辨論冠軍也傷不了你
這情況屏東省道臺1線要轉往南州交流道的路口很常見啊!
大車、小車也不管你左轉道,照樣擠在中間那條直行道等紅燈,然後綠燈一亮給你左轉。



就一堆目洨目幹的被檢舉了才在那邊靠腰。
交通標示設假的寫假的嗎?

jws7376 wrote:
這情況屏東省道臺1...(恕刪)


這個路口我也檢舉過喔,中間車道左轉的都有成案 (我是走內側車道)
arno wrote:
那也就是說:日後行進時若看到車道上已有標示左或右轉車道,而直行車不管前方是否有車輛皆需照車道上指示行駛,不可"借"此車道直行,否則即算違規行駛?」
上述尚望各位再開釋。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48 條
汽車駕駛人轉彎或變換車道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七、設有左、右轉彎專用車道之交岔路口,直行車佔用最內側最外側專用車道
***************************************
的確是違規
以進化史來看,膝蓋是不著地的,可為何1450總是跪著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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