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kirapai wrote:想請問一下如果你停好車散完步辦完事回來,發現左右2邊都停好停滿,不移出不去是繼續散步還是報警浪費時間資源處裡? 我內文有提到,若被擠過來,當然也沒辦法,不得不移動他人的車,是說我也沒注意到,樓主的老婆是停好車,要走時,發現被擠到,才移動他人的車,之前看錯了,以為樓主的老婆是 " 要停車 " 才移動他人的車輛。
bear1234 wrote:這樓真恐怖 大家都...(恕刪) 有憑有據,該賠就賠現在就等樓主將照片放出來如果不是很嚴重,理論上警察也不會找到人吧?!另外,像小弟個人如果停好好,車子被移或刮傷,我就讓隔壁的車躺在地上好好休息有憑有據,懶得找車主,就讓車主選擇要不要來找我這樣=3=
毀損罰故意不罰過失,大家認知都很棒。但是怎麼認定故意還是過失?大家都知道遇到這種事警察都會打太極不介入,為什麼警察還是找上門來?事情能辦到這一步,這個被蹭車的車主肯定有一定的經驗,或有一定法律知識,大家不要再當狗頭軍師跟樓主說沒事的沒事的,我可以跟樓主說,不好好處理甚至激怒對方讓對方決心追究的話,要告是一定可以的。因為我就告過蹭我車的人,我也成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