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牌機車實測騎中山北路內車道根本超安全

yo_oy wrote:
先剔除應注意而未注意及過失致死的法條 恕刪)


過失致死不該移除吧?

刑法對過失的定義一直都是
應注意"並能注意"而不注意

若發生事故的時候,你已盡力採取適當處置
且你也沒有違規的情況下,你知道你可以提信賴保護來進行抗辯吧?

是不是很多人都認為,過失致死移送就一定會成立啊?

過失致死移送後無罪的案例也不少
很多被判刑過失致死有罪的人,根本就沒有盡到"應注意並能注意"的責任
我都很懷疑動不動就提,移除掉這條的人,是不是就是那些開在路上且不想負擔責任的三寶
magiQ _ Q wrote:
我一直不懂為何中山北(恕刪)


今天跟一群機車一起實測,大家一起走中山北路快車道


套好的東西當然安全...你跟路上一堆白牌機車騎在一起看看...

10台汽車 1台機車
10台機車 1台汽車

你看哪邊比較安全...
magiQ _ Q wrote:
找到了:1978年9(恕刪)


公車要靠站停, 你機車會乖乖在公車後面等的你有把握幾成? lol 不然穿越過公車不就騎到快車道去了? 你趕時間趕著去死我們懂得! 但別讓別人還得幫忙分擔你自己的錯誤! 本來就沒有那種100分人人都滿意的政策了尤其是華人出了名的最不守法不團結. 人家歐美日可以不代表你可以人家沒紅綠燈會禮讓, 你有紅綠燈還會闖紅燈哩.
有安全意識的騎士做下來是沒甚麼問題阿,保持安全距離,不長時間停留死角,不亂鑽車縫,不隨意左右轉
問題是你10個裡面只要出1隻三寶
汽車駕駛不就每天賠不完

總歸一句就是台灣人駕駛素質太差,四輪二輪皆是
magiQ _ Q wrote:
白牌機車實測騎中山北路內車道根本超安全






忘東忘西 wrote:
只能說政府洗腦洗的很...(恕刪)


的確洗腦很成功。近40名的經濟實力都能讓百姓以為有前20名,PPP當GDP在看。
的確啊 蠻支持的
只是 還是要考量多層面一些

白牌 是為數眾多的一群
也包含三寶 老年人等等較高危險因子

若是都跟樓主一樣 都是奉公守法的好國民
那當然是沒問題的囉
若是都跟樓主一樣 橫衝直撞外加隨便亂騎
那就要考慮一下了啊

支持 加油加油
忘東忘西 wrote:
只能說政府洗腦洗的很(恕刪)

對啊因為這些人不想把台灣變得更好,看到要改變的人就說不如您移民?
汽車鑽來鑽去發生事就是車碰車,
機車鑽來鑽去就可能有輾壓的情況發生.
如果大家可以守法不鑽車,
就可以用速度分流就好,
而不需要用車種分流.
yo_oy wrote:
解決辦法很簡單先剔除(恕刪)

移除過失致死法條?你認真的嗎?

那我買一台拖車頭就可以把四輪都壓扁然後都無罪???

不要只想到機車會鑽然後自摔被壓死
這些根本少數中的少數,只是新聞會拿來報

再來,現在路權最大的四輪汽車,政府有做什麼特別的約束嗎?
為何機車要有正常路權就要有特別嚴格的規定?


汽車違規罰金較重是因為造成的危險更大
不然為什麼職業駕駛的罰款會比較重?

機車比較汽車的罰金根本毫無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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