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剛發生,汽車開內線道,超速50以上,有緊急煞車,但仍然撞上新住民騎的電動機車.因朋友她是直行車.被她撞的人違規左轉,所以對方醫藥費需自負,另外還要賠我同事的進口車.對方無法舉證我朋友超速.所以朋友0肇責."因為行車紀錄器的關係,所以知道超速50.但因她知道自己超速,所以沒有將記錄器提供給警方,"另外因同事有保乙式加律師險.所以對方受傷也討不到什麼好處.剛開完調解會,沒有共識.朋友的保險公司說,沒關係,交給他們全權處理就好.車送修還有代步車可開,現在車已經修好,只剩下爆跳如雷的對方,納悶為何被撞還要賠錢...
臘肉包子 wrote:在交通事故研判表中聽描述像是你從路口騎出來,沒有靠內側就直接大轉彎騎到快車道,導致擦撞到直行車,原則上你應該事要負全則的,因為車子也是有死角的吧,如果駕駛堅稱你違規的路徑剛好是死角,跟本沒看到,那你也不能說怎樣,畢竟你是違規在先,另外,車損本來就是要依肇責比例分攤金額,如果判定你要負全額,那本來就是對方提的出多少,你就要賠多少,甚至包含精神損失...
臘肉包子 wrote:在交通事故研判表中我(恕刪) 超速與否與本次肇事關你是主要肇責,你違規無權指責別人也違規賠償金額對方可以漫天喊價幾十萬~幾百萬~幾千萬都可以喊你能接受就接受不能接受就協調太誇張的你就只能上法院等判決法官會依照、肇責、損害程度、雙方經濟狀況...來衡量不是對方開天價你就要賠天價還有~~~上法院對方會要你負擔律師費或是相關訴訟費用這個你也要算進來衡量~~~~~
臘肉包子 wrote:我是被撞方,不管怎樣不能光憑交通事故初步研判表,直接判我全責吧! 問樓主一個問題:如果有個行人闖平交道被火車撞,且這行人在進入平交道後嚇傻,已是停止者狀態,仍被行進中的火車撞上。這個人明顯是被撞方,請問這個肇責比例,這行人是100%肇責嗎?
可以申請事故鑑定。費用3000元如果結論與初判表示一樣肇責100%,那就是賠定,不管想以"刑事"逼"民事"等方法是完全行不通....應注意而未注意的條件是,有反應時間可預見及防止事故發生時,才會被引用,所以當對方即使發現你時,即使採取任何所有措施都無法阻止事故發生時,這條件是引用無效。見解因人而異,雖不能一概而論,但是若無法有新論點,通常少有推翻前次論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