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國道檢舉有100MB...(恕刪)
其實不一定要大型路標,路邊都有南下北上多少km的小綠牌,只要連續拍到兩張就能知道在哪個路段南下北上了
0943902737 wrote:
我說得很清楚
我用的都是"影片"檢舉
有些是動態違規
如變換車道未使用方向燈
汽車占用機慢車優先道等
這些根本沒有固定位置如何填地址?
當然違規停車這些我也不免俗地有檢舉過
我最初檢舉也是都有詳填地址門牌號碼
後來嘗試簡化只填路名也沒有被打槍
我就都這樣幹了
舉個例
我幾年前在板上發過一篇文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5135971&p=1#64195386
這個檢舉我印象深刻
只有填路名而已
其餘的我最多只填到"XX路與OO路交接口"
或"XX路近OO路口"這樣而已
一樣過件
至少我這幾年沒有遇過"未填地址"而被打槍過
你下次自己試試看
記住用"影片"而不是"照片"
試試看再來說別人說笑
附註一下
我近年少去台北了
至少兩年前在台北不填門牌號碼是可以過件的
如果這兩年台北的規定有變化就抱歉了
但我100%肯定近5年內(一直到現在)在台南市不填門牌號碼絕對可以過件
我說得很清楚我用的都(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