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ngwolf wrote:小弟我完全可以理解您(恕刪) 謝謝您能理解我的感受,但是對方並沒有把我的車輛恢復原狀,而且我還有問對方有沒有認識的車廠可以牽到你那邊修,我只要恢復原狀就好了,對方完全沒有要處理!
我曾被這樣子撞過。當時開福斯polo,回原廠估價129000,我的車已經超過8年,於是請認識的民間保養廠拖過去估,只要79000。對方一聽少那麼多馬上付錢趕快和解修車。再說殘值問題。朋友家修機車的,遇過車禍談不攏要告的。法官發文到他店,請他們開維修估價單,要分二張,零件歸零件,工資歸工資。所以零件是有折扣的,工資沒有。
jack85208520 wrote:謝謝您能理解我的感受(恕刪) 計算折舊率,我修繕車子花了將近40萬的費用??....首先 計算折舊率,是法院規定的....給你幾人擁有車或是肇責都沒有關係...再來...修了40萬 已經接近新車價了 我想所有的人都會選擇交由法院決定而不是給你40萬....您還是做好進法院的準備吧...等法官的判決吧jack85208520 wrote:車子的殘值那時候有問原廠,修理之後如果賣掉大概還有快20萬 殘值的計算是修理之前 也就是你車子的殘值10萬左右的估算就算你修好了 殘值20萬 然後你決定花40萬修它?坦白說 這進法院你要好好解釋給法官聽....可以把修理單據貼出來看看嗎? 也許大家可以集思廣益另外建議律師不用找了 起跳價5萬...而且我真的認為你要到40萬不容易...我今天才處理一台車價高達600萬的碰撞事故 我都不認為修理價格會到40萬....2010年的previa殘值也差不多在40萬 然後你花40萬修他?我想車廠的修理費灌得很大啊...
1.你的車是5~10年的車??那哪會算是舊車?2.如果是5~10年的車,你不會保車體險???3.那你的車到底是那一年份的哪一台車?須要修到40萬元??4.如果要修到40萬元,那你還要修那台車?不直接報廢換一台車?有點奇怪的5.車子舊是一定會折舊,但是沒折舊到那麼誇張6.當初就應該直接告上法院,叫對方把車子回復到原狀只能說你遇到皮的,不用協調直接告上法案了Toyota previa2010年的車子,2手價應該還有7,80萬左右吧
tnutem wrote:當初就應該直接告上法院,叫對方把車子回復到原狀 法院也是判賠 殘值...如果殘值是10萬....對方只需付10萬....並將車買下報廢...要不,就是車子不報廢...給車主自行去【回復到原狀】....此後不關對方的事了!!!【回復到原狀】的費用,如果超過10萬,車主自己要掏腰包....以這案例來說 車主修了40萬 扣掉對方理賠 10萬,自己還要拿30萬出來給車廠!!!結案!!殺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