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7810236 wrote:雄市鳳山區五甲二路675號 (50嵐前)時間發生約:2020/05/23下午16:00就原因為我過斑馬線拿手機,被認為是檢舉達人,瘋狂被他們拍(夫妻) 你不是被認為吧,是本來就是檢舉達人啊,為什麼不勇敢承認呢
advantage wrote:對付這種有錢就是大爺(恕刪) 這在台灣會有用???還有說記點扣照的無照駕駛都沒在怕了吊照會有用????有用的方法1.重罰,罰金是現在好幾倍2.花時間,讓他去勞動服務或聽講習好幾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