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車禍請教大家的看法(附圖)

真的不小心走錯, 在不被照相舉發的前提下,
可以先打方向燈, 搖下車窗, 向後方揮個手示意一下,
大部份的人都會禮讓一下的. (只是在心裏趕羚羊)

外線-給慢車走, 中線-依速限行駛跟上車流, 內線-超車後回中線行駛
boeing1214 wrote:感謝大家的指教!我承認雙方都有錯!

我承認雙方都有錯???
真是大有問題的一句話!

boeing1214 wrote:
感謝大家的指教!
我...(恕刪)


這樣也想凹成自己沒錯

我看你乾脆說是監理站考駕照時沒說這是違規行為好了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48 條 汽車駕駛人轉彎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
以下罰鍰:
一、在轉彎或變換車道前,未使用方向燈或不注意來、往行人,或轉彎前
未減速慢行。
二、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
三、行經交岔路口未達中心處,佔用來車道搶先左轉彎。
四、在多車道右轉彎,不先駛入外側車道,或多車道左轉彎,不先駛入內
側車道。

五、道路設有劃分島,劃分快、慢車道,在慢車道上左轉彎或在快車道右
轉彎。但另設有標誌、標線或號誌管制者,應依其指示行駛。
六、轉彎車不讓直行車先行。
七、設有左、右轉彎專用車道之交岔路口,直行車佔用最內側或最外側或
專用車道。
汽車駕駛人轉彎時,除禁止行人穿越路段外,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者,
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
內車道可以 (左轉)或(直走) 都可以,但中線不能 (左轉) 哦! 所以就算他說自已要直走,是沒有錯的,除非你是內車道左轉,他直走撞你,他才要負責。
( http://home.anet.net.tw/newpower/sos/index.html )交通部信箱(motceyes@motc.gov.tw)
就算那車主在左轉專用道,直行是合理的,只不過是自討苦吃,白白等別人轉完才能直行,只要不撞到左轉道的左轉車,就不算違規。因為車主呆,老是在左、右轉道等其它人轉完才直行,那是浪費時間,並沒有違法。


而你的情況就不同了,中線左、右轉,都是不對的。





( http://home.anet.net.tw/newpower/sos/index.html )交通部信箱(motceyes@motc.gov.tw)
中間車道如果沒標示左轉箭頭,那就是你的責任,台北市現在會取締這種行車方式,強調路權觀念,我被取締過,$900一張.
內車道如果是左轉專用道,而你的中間車道也有標示左轉箭頭,那對方就有責任,罪名是佔用左轉車道直行,也是路權問題.
如果車道上無任何標示,那就是你的責任,你只能從最內車道左轉.
其實...這個也不一定啦...
前年朋友開車.再路口迴轉被一台車從對向撞到車子B柱部位....
原本對方也是認為朋友一定錯最多..朋友也如此自認為....
但是..後來保險公司理賠是...對方陪比較多...
為什麼...好像是說..朋友的車子已經超過道路1/2的面積...路權較大...
相關法令我也不清楚...可以去查察...

如果按照朋友的案例...
樓主所說的..若是對方已經超過道路的一半..縱使他的行為有錯..但是依路權來說..他的路權是較大的喔...

阿勳2736 wrote:
車子已經超過道路1/2的面積...路權較大...


所以常看到迴轉的車都衝很快....
咱都快要煞不住撞上去....

尤其, 萬一撞到右後側更糟, 變追撞了 ...
外線-給慢車走, 中線-依速限行駛跟上車流, 內線-超車後回中線行駛
NewPower wrote:
內車道可以 (左轉)或(直走) 都可以,但中線不能 (左轉) 哦! 所以就算他說自已要直走,是沒有錯的,除非你是內車道左轉,他直走撞你,他才要負責
...(恕刪)

這個...似乎應該是...
若是同一車道..前車要左轉(內車道)..後車直行撞到..後車是未保持安全行車距離..後車的錯是無庸置疑...
阿勳2736 wrote:
其實...這個也不一定啦...
前年朋友開車.再路口迴轉被一台車從對向撞到車子B柱部位.......(恕刪)


現在改了! 以前是相對路權.. 所以就有所謂的"頭過身就過!" 先佔先贏...
但現在已經改成絕對路權,直行車路權最大!
沒有知識也要有常識 沒有常識就去演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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