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車無故停止,導致閃避不及撞上...肇事責任歸後車?

如果前車自述因為看到小強要過馬路而煞停,遭後車追撞,請問後車可以主張非屬突發狀況,所以後車零肇責嗎?
莫須無 wrote:
我只是在想有些無辜人被有心人利用「安全距離」來違法賺錢,該怎麼反駁而已(恕刪)


樓主的觀念錯很大,先搞懂什麼叫做 防衛駕駛。
怎麼利用安全距離?就是前方被插入,你也要減速保持到可以煞的住的安全距離。

另外被撞的人其實沒有賺到錢。車禍就是兩敗俱傷。只有修車廠賺到錢。

這個案例肇責算七成已經賺到了!如果我是前車,一定是請求後方100%肇責。
莫須無 wrote:
在台灣是不是真的只要想害人就開車到對方的前方找個機會緊急煞車不就.......


害人想成功

也得你沒保持安全距離 不是嗎?
莫須無 wrote:
所以意思是,就算是惡意/無故停車導致後車撞前車,也是後車責任嘛?
如果有人惡意/無故開到你車子前面一次就煞車,讓後車撞上肇事責任也是後車大嘛?


是的

無論前車急煞、瞬間煞、秒煞

都是你沒保持安全距離
莫須無 wrote:
我家人這個案例那我也可以主張他是惡意停車來做降低肇事責任..


惡意逼車 只能逼你停下來 不表示你會撞上他

會撞到他 還是因為沒保持安全距離
莫須無 wrote:
我只是在想有些無辜人被有心人利用「安全距離」來違法賺錢,該怎麼反駁而已


沒什麼好反駁 就是保持安全距離
莫須無 wrote:
所以惡意害你撞車的人,還要舉證一堆事實去證明你的無辜


問題你並不無辜 因為你未保持安全距離
莫須無 wrote:
所以意思是,就算是惡(恕刪)


沒有例外,家人因為這樣賠過兩次
就是未保持車距,應注意未注意
不要想要上訴什麼的,沒用的。
不要糾結在惡意或故意緊急煞車上面
人家又沒逼車,只是錯判交通信號

行車要保持距離跟注意前方車況
前車有任何狀況才不會出車禍

行車要把安全掌握在自己手中
沒辦法控制別人違規,但至少要用最安全的方式行駛在馬路上
出險出一出什麼問題都解決了,不必一直糾結在隔年保費會增加這個問題上。

有出險隔年保費確實會增加,了不起增加30%。問題是,隔年由於車子折舊,所以車體的保險重置價值會降低,保費會往下調。一增一減之後實際增加的保費其實並不多。

再說:保險公司理賠一萬隔年保費會增加,保險理賠十萬隔年保費一樣會增加。既然一定會增加,那當然賠越多越划算。

這種事真的不必太糾結。多撞幾次就麻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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