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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編號:78495884
零工的部份是老人家本來就喜歡唱歌,所以在卡拉ok店(不是KTV)做,每個月一萬多,沒有達到基本工資。骨針(已經打過一針,半年一次)的部份醫生說如果有骨質疏鬆且受傷是可以申請健保給付的,但老人家骨質密度檢測報告結果出來未達2.5骨質疏鬆的標準,所以沒辦法申請給付,不然誰想花一針七千塊的費用?醫生說打兩三年比較好,算下來共要兩萬八到四萬二。如果他們覺得這費用他們不該出,他們也能提出啊,這個數字本來就只是委員要求的花費總額,有什麼意見就提出啊,不然到底調解什麼?都是我方在跟空氣說話。
我們本來就知道雙方都有責任,對方本來就也該列出所有開銷求償,所以我們也跟對方說好幾次希望他們提出自己的想法,對於有異議的部份他們本來就該提出來,但兩次調解下來都沒有什麼實際回應。第一次調解委員明明說了要雙方列出所有金額,但對方出席兩次都說單據放家裡,也不說他們要求賠償多少金額,我們問對方要沒有要求賠償也不回應。再說假設真的要坑他們的話我們就會胡扯輪椅、熱敷墊都是跟別人買二手的叫他們付錢,不會老實說是自己借來的。
這金額是因為委員說要列花費總額我們才列的,本來就不會是實際金額,當時也說了他們可以針對有疑慮的部份提出來大家討論。第一次委員會要求雙方列出所有金額再談,不就是要兩方列出金額,然後針對不合理的開銷項目和責任做對談嗎?有用的話不說,反而第一次調解出席就問我們“骨折是車禍造成的嗎?”這種廢話。
兩次調解未果,對方從頭到尾都沒提出他們要求的賠償總額,也不對我們提出的金額作出回應,雙方都沒什麼有效對話。律師的話我們也還沒全盤接受,畢竟大家都知道打官司會比較累人,但又沒經驗所以只好上來問有經驗的網友金額該怎麼列(調解委員當時只叫我們列,沒說我們該怎麼列),還是真的直接上法院比較好?
希望大家能就自身經驗告知小妹怎麼列是比較實際的數字和處理方式。
希望大家能就自身經驗告知小妹怎麼列是比較實際的數字和處理方式。
希望大家能就自身經驗告知小妹怎麼列是比較實際的數字和處理方式。
(很重要所以說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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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編號:78498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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