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力江 wrote:每次都說要「嚴懲嚴懲(恕刪) 酒駕就依規定罰錢就好啦~就算撞死人.....依照台灣法律先前神經病發病砍死警察的案例來看~相同邏輯~殺(撞)死人的狀況下是無清楚意識下~也應該是無罪才對的~所以酒駕小事~盡量喝~喝了隨便開都沒關係....抓到罰錢而已~沒啥大不了!就算公共危險罪起訴.....也是小事而已!在台灣這都沒什麼啦~就算那天酒駕唯一死刑也不用怕.....因為這樣會有9成以上的立委先死~路上有伴的!
Gungrave_OP wrote:台灣真的是鬼島, COVID19...(恕刪) 這種事情不只發生在台灣 如果住不慣台灣 你可以申請移民 理性討論不一定要貶低自己的國家贊成修法酒駕造成他人重傷或死亡者 最嚴重直接處死 一命直接抵一命
1.酒駕其實就是投機行為,要遏止投機行為,除了罰的重,還要抓的到。酒駕如此猖狂就是因為被抓次數永遠不等於喝酒次數,可能是1/10、1/20...或更多。抓到了也只是罰錢,還可以承受,所以才會屢犯。2.就抓到的結構來看,很明顯,因為種種法律限制,事實取締的困難,很多都是騎車的中下階層。這些人又是家人經濟支柱,關了造成更多問題,所以多是罰鍰。出來了繼續喝,警察看到繼續抓.....這其實是無效的循環。至於有錢人有的就是錢啊,不用坐牢甚麼都好說!3.另一個判罰鍰的主因是監獄人滿為患,根本無力收容酒駕犯。4.為了能抓的到,個人其實很贊成檢舉酒駕拿獎金,但又會衍生出店家麻煩、胡亂檢舉、警力浪費等情事。5.既然短時間無法收容酒駕犯,罰錢又不是酒駕犯會痛的.....,只能參考新加坡的鞭刑及公布姓名及出沒區域。也許不能每次都抓到你,但只要一次就讓你痛到不敢再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