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翔黑熊 wrote:
本人看了後,覺得兩輪族權益愈來愈微不足道了,如果要禁也要看地方禁,一次全禁日後機車族四處亂停地方政府要負責嗎?
沒錯啊
取締違規的是警察局
警察局基本是地方首長在管的
Gamestar wrote:
不過~為啥人行道是內政部在管的啊?
我一直以為這是交通事項
人行道算是土地規劃吧
中央就是丟一個大原則出來
要搞特規地方自己去搞
很符合地方自治
車子沒地方停, 民眾才會考慮大眾運輸
當然, 大眾運輸配套要有做
大眾運輸做了, 不減少停車位, 勤抓違停
怎麼可能讓民眾改變習慣去搭大眾運輸?
就像之前看到某篇有人抱怨去台北車站機車很難停
下面不外乎就會說是要其去搭大眾運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