忍不住了、可以檢舉什麼?

壓力鍋 wrote: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1項第5款
在顯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處所停車

內湖廢警說不行喔
這條要停到家門口有妨礙進出才能舉發
意思就是說內湖的路上沒紅黃線都可以隨便停的意思吧
kuo2580 wrote:
要找到可能有難度喔


樓主沒有說在中和,哈哈。

中和唯一有高架道路,就是中正路與景平路,(板南路有捷運高架,可以排除)

我沿線左邊、右遍都去察看,看到永和快到秀朗橋,

並沒有如照片中路段。

所以我大膽推測,不是在中和啦!
狗聲RO+WARD獎你被撞廢,這種腦包別來!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樓主沒有說在中和,哈...(恕刪)

在台中唷
這好誇張
停這樣阻礙交通很嚴重耶
趕快檢舉吧!
這好誇張
停這樣阻礙交通很嚴重耶
趕快檢舉吧!
公布路口,一票人朝聖,一起檢舉,屬名人不同
效率或許會加倍
這樣停車常常會造成其他人的困擾呀!
1.確認人不在車上,先檢舉"未依遵行方向停車"照片需可明確的看到車內駕座無人

2.再檢舉"跨越雙黃線",
Azraek wrote:
湖廢警說不行喔
這條要停到家門口有妨礙進出才能舉發
意思就是說內湖的路上沒紅黃線都可以隨便停的意思吧


有圖有真相,有時候不是不行,是你沒提供"足夠"的證據,
檢舉的照片要求比較高,而且要很明確

再說了,樓主這個太跨張,逆向臨停,跨雙黃線,這一定可以開單

如果開輛破車,把它頂一下,那就好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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