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紅綠燈被後方酒駕追撞

我分別在今年初跟年中都在等紅綠燈時,被後方車撞上,
第一次是台BMW,第二次是台遊覽車,都對方100%肇責,
兩次都直接送去原廠,原廠就直接請我寫一些表格同意書之類的,
後面就等原廠報價、保險公司看車、批價後同意修復,然後我等修好去拿車就沒事了,
兩次都完全沒有跟對方聯繫過,所以,有保險就交給保險公司就對了,省的自己勞心勞力。

PS..第二次在現場遊覽車公司還直接跟我電話說他們有合作的維修廠,
技術很好怎樣怎樣的布拉布拉,看要不要我們私下和解他們會負責修好,
我只回他我還是交給保險公司就好,他們也只能摸摸鼻子。
一抹淺藍2508 wrote:
我有去掛急診,在家休...(恕刪)


有體傷要早說咩,那有機會可以多要一點了
車體部分,單方面給保險公司處理即可
體傷部分,你可以找肇事者談和解(就是以受傷名義,多要點錢來貼補損失),以刑逼民加減一下啦~

如果對方有錢,起碼有機會拿到一點,畢竟判拘役30天也要3萬,繳給國家,不如給你。

我前陣子剛好遇到另一件事故,車輛受損,我有手部一點點烏青,診斷挫傷。
原本我只要求車體修復/代步車費/一點車損折價。一開始談,對方帶人來談判,應該是略懂法的,氣焰有夠囂張,說只肯賠修車費,代步費部分一天給我300,其他免談,我去告也拿不到。

我就跟他說,我回去整理一下資料,法院見,刑事附加民事賠償,法院判多少就多少,我也無所謂。結果當晚事主就傳line說要和解了,數字是我當初開的,一毛沒少。
blacksheep wrote:
我拿回屬於我的財產這...(恕刪)


你站在你有利的條件跟對方喊價
天書價?法院有認證?還是有公式?

要是換到等級比你高的,能出的牌比你多的
你要怎麼應對?會輪到講天書價來賠?
我剛上述折損跟我可以反告你的法條
就是很明顯我也有牌可以打。
但你卻不知道對方有沒有。
我也可以用來壓你的過失傷害

我6月和解過我自己肇責7對方3的
我請對方帶保險公司人來跟我一個人談
談到是保險公司"請"對方跟我和解
對方保險是富邦,老鳥認識調解委員會的人
這才是段數,不是你講的google大部分都搜的到的

而不是什麼一句話就說留言的人沒料。
可以不用聽。

很明顯我把樓主弱勢的方面點出來了
你專注在一般人大概都知道的方向
GOOGLE都會出現一大片的求償範圍
甚至你去村里選民法扶扶助都會告訴你的
剩下不告訴你的都是他商業機密
但你卻說其他人都是沒用的留言?

只是你的眼光太狹隘了
你的經驗不能套用在所有案例上

有討論是好事,但不是打翻一竿子的人
品論他人經驗不足無法當參考依據
一抹淺藍2508 wrote:
本身有保丙式車體險,額度是31萬。才剛辦理,所以保險公司的承辦業務尚未與我聯絡。



有報案有警察筆錄 直接保險公司處理!
這就是保險的目的!
計利當計天下利,求名當求萬世名。

後尾是不嚴重,但不知道行李箱備胎桶
是不是已經有凹進去
但照片B柱前後門中間上面怎麼會凹?

→其實門倒是還好,應該怎麼說,假設門的大小是100公分,被撞後,只剩下99公分,這是我車門沒辦法開關的原因,這應該是叫車體潰縮嗎?
一抹淺藍2508 wrote:
→其實門倒是還好,應...(恕刪)


我不確定,但應該是沒有。
換整片門可以解決

如果只是門凹車體沒事囉
有保丙式就直接出險,不用跟那種人盧

殘值31萬的意思是修車費用31萬元以內由保險公司全額支付,你不用付任何的錢

修車費用超過31萬的話,就報全損,保險公司給你31萬你自己再去買車

以上你跟保險公司處理就好,不用跟那個人五四三


覺得不夠的話,再告他過失傷害,請他拿出誠意解決

不過這就不一定能夠拿到
滿滿的大樓梯 wrote:
有保丙式就直接出險,(恕刪)


了解,我大概會想去試試看吧,去爭取我的權益,畢竟即便我修好在開,我的二手車價也跌損,我知道也許我太貪心,但好好地發生這種事我也不想...
kazamisa wrote:
我不確定,但應該是沒(恕刪)


呃,那我就不知道了,應該是說門打開的入口處是100公分,撞擊後剩99公分,而門沒事(還是100公分),所以關不起來,沒關係,不管如何現在還是要等原廠預估報價。
kazamisa wrote:
你站在你有利的條件跟(恕刪)



所以洋洋得意的是?
竿子打到你了?

回正題
我的狀況是
因為原廠要修的金額超出殘值要我報廢拿現金
加上原廠鈑修功力未必比外廠來的好
所以用自己保險出險到有口碑的外廠修車
由保險公司去和對方追償
沒辦法 賺不夠多
加上每天需要用車
修好繼續開到報廢

剩下的是我的體傷就診、車輛折損與自費修車的費用
這就只能自己去和對方談了
保險公司
只出險理賠該車輛原廠的狀況
即使是原廠出的加裝品都不理賠
除非你是特仕車

而對方是公司車傳統產業資本數千萬
我相信他們也有法務或律師可以請教
應該也是內部討論到最後
才做出跟我和解賠償的動作

談判當然是站在自身的角度
與拿有利的條件去談
攻防戰當然也是正常
最後找到彼此的平衡

對方付出賠償的代價
可能每個月扣薪水勒緊肚皮

我付出復健的辛苦
沒有車的不便
往來的疲勞應對
擔心對方不賠償
或是話術極高無法招架
幸好一直都是很NICE
沒有惡言相向
最後一切平淡收場

最後要說誰贏了嗎?
如果可以選擇
沒有人願意發生這種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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