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moreVW wrote:哇⋯這下他們沒戲唱了 那是一群愛違規、腦袋奇怪的族群,大概就是每半年就會有人再不死心提議連署廢除、限縮、違憲呀,目前至少已經出現第五輪(至少5次這種提案),扣一個祥和呀、對立呀、氾濫呀的大帽子就以為自己是太上皇,把守法民眾當空氣的一群目中無法者,大概三個月後會不死心再來這裡發廢文秀下限,等著看囉。
NomoreVW wrote:不過這樣警方是否也一併適用? 1. 不適用,因為警方是執法代表,民眾檢舉是提供證據非執法,影片的證據力一定高於照片。2. 影片絕對可以讓愛違規且愛虎爛申訴的人,在法庭上被打臉洗臉,目前判決書一堆。
NomoreVW wrote:那個郭先生的提議只有...(恕刪) 警方取締違規有需要擔心違規者上前來恐嚇嗎?當然是拍最美的角度。一般民眾哪有這麼專業,還要擔心有人惱羞成怒找麻煩,在有壓力的情況之下要拍出滿意的照片可不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