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moreVW wrote:
哇⋯這下他們沒戲唱了


那是一群愛違規、腦袋奇怪的族群,

大概就是每半年就會有人再不死心提議連署廢除、限縮、違憲呀,
目前至少已經出現第五輪(至少5次這種提案),

扣一個祥和呀、對立呀、氾濫呀的大帽子就以為自己是太上皇,
把守法民眾當空氣的一群目中無法者


大概三個月後會不死心再來這裡發廢文秀下限,等著看囉。
狗聲RO+WARD獎你被撞廢,這種腦包別來!
那個郭先生的提議
只有一點我同意
就是檢舉不能只用照片
影片比較完整

不過
這樣警方是否也一併適用?
NomoreVW wrote:
不過
這樣警方是否也一併適用?


1. 不適用,因為警方是執法代表,民眾檢舉是提供證據非執法,影片的證據力一定高於照片。

2. 影片絕對可以讓愛違規且愛虎爛申訴的人,在法庭上被打臉洗臉,目前判決書一堆。
狗聲RO+WARD獎你被撞廢,這種腦包別來!
NomoreVW wrote:
那個郭先生的提議只有...(恕刪)

警方取締違規有需要擔心違規者上前來恐嚇嗎?
當然是拍最美的角度。
一般民眾哪有這麼專業,還要擔心有人惱羞成怒找麻煩,在有壓力的情況之下要拍出滿意的照片可不容易。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那是一群愛違規、腦袋(恕刪)


感覺他們並沒有心要改過(不違規)
而是只想做壞事(違規)不被抓
就算被抓,也想利用關係搓掉?
NomoreVW wrote:
奇怪了那幾位反檢舉的(恕刪)

要罰單嗎?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愛違規團體只能再發起(恕刪)

我不知道是刻意不看還是忘了看重點
宙王 wrote:
要罰單嗎?(恕刪)


可見當時還蠻常違規的
不知道現在有沒有改善?

建議並真心呼籲,很常違規的人多花時間熟讀交通法規。少上路以降低危害其他用路人安全之機會。
NomoreVW wrote:
可見當時還蠻常違規的(恕刪)

還算蠻熟法規的!沒有危害過人喔
宙王 wrote:
要罰單嗎?

這是18年前的違規紀錄
當時消費性電子產品還沒有這麼多產品可以買到
應該都是眼睛不好
被警察抓到開的罰單
不是被民眾檢舉的罰單
真的被民眾檢舉的罰單是長這個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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