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兩段式左轉 高雄情侶遭撞雙亡 - 待轉真的很重要 !

我其實還蠻喜歡兩段式左轉的
有時候有些路段汽車反而還禁止左轉咧..超麻煩
凱旋路橋下,中山一路跟凱旋路口每次停紅燈
總是有許多勇士不想排隊,直接跨線到禁行機車道
那條是紅燈時,給右轉汽車通行進入凱旋路的
這裡交通有些亂,尤其是輕軌搞得這裡很複雜
althewind wrote:
我不是法律專家不敢肯(恕刪)


了解. 我觀察角度不是路權到人權的延伸

而是發生事故訴訟時. 因為無法源依據形成的法律地位不平等. 進而產生與判決結果有正向的因果關係

這已經構成違憲灰色地帶了...所以來誠心請教..
那天西奈山頂是Enki wrote:
中肯一點好嗎? 不要(恕刪)


真正帶風向的人是誰!

就是機車在禁行機車的路段違規左轉,該路段機車就是應該兩段式左轉

跟憲法有什麼關係?跟平等有什麼關係?

那有些道路禁止重型貨車聯結車通行的也是違憲?高速公路對20噸以上車輛最高限速不同也是違憲?

交通規則是有考量道路環境、分流、安全等許多因素,跟平等無關,更不要隨便拿憲法中的平等精神來扣帽子。
althewind wrote:
回應本樓的主題,
會危險的重點根本不在有無兩段式左轉,
而是由慢車道直接左轉 !
換成是汽車由慢車道直接左轉一樣很危險,
難道要要求汽車也要兩段式左轉嗎?


您說的也是有理,只是還是有些不同。

汽車直接轉被撞可能 車損人輕傷。



機車不同。他直接轉被撞,不是重傷就是這新聞中的人。永遠回不了家..............
那天西奈山頂是Enki wrote:
我不知道. 不過禁行機車觀察是不平等規則. 我認為有違憲灰色地帶. 憲法第七條有法律平等條文. 我想聽聽法學專業意見

ps. 我絕大部份出行坐計程車或公共交通.

在違憲官司還沒判決之前,機車就可以騎上「禁行機車」的道路,嗎?

附註︰

其實『我』最討厭的行為是 - - 機車騎上 〔人行(紅磚)道〕
行至水窮處,與人云亦云。〔薪水是零元,還活得下去〕。
有些縣市首長沒有政績就搞三搞四,搞出取消兩段式昨轉,搞出"取消兩段式左轉",假消息一堆,到底知不知道馬路虎口,不知人間煙火,搞出人命罪無可赦,年輕生命消失真令人惋惜
ssyan wrote:
真正帶風向的人是誰!(恕刪)


你有從第一頁看到50+樓嗎??? 我還沒下結論. 樓主標題已經下結論了

我都還是用觀察二字. 下結論. 才有帶風向的疑慮吧?
有一句俚語說的很好。

寧願跟精光的人相罵.也不要跟凍憨人的說話請對號入座
水云 wrote:
在違憲官司還沒判決之(恕刪)


不討論個人情緒歐. 只討論跟快車道禁行機車法律有關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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