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nrylai21 wrote:你確定你在說什麼嗎.(恕刪) 跟這種沒邏輯的意見你就可以直接省略了....別浪費時間回他了...不論正反意見都是好意見...但廢文除外....區間測速早在一開始用在西濱時...就是試水溫...沒問題就溫水煮青蛙...連澄清湖旁邊都在區間測速....沒能力就一刀切....但最後沒意外還是狗吠火車...這種民生問題...根本上不是藍或綠會關心的...他們實質上都只關心自己的名與利....這種市井小民的問題...不到選舉是不會有人鳥的...
jason 567 wrote:看吧,我隨便點破一句,這樣你都搞不懂了,還期望你懂什麼法?還好沒逐條跟你解釋,真的浪費我時間我開你的車,去區間測速超速,罰單是寄給誰?超速的是我,罰單卻是給車主的你實質上,我一點事也沒有那政府當下如何的侵害,被區間所「監控」的「我」?隱私?行動自由權?民主自由?所以答案就是車,管理的是車,是交通法規。而車不是人,沒有人權。選擇權在人。 所以開版那種廢文笑笑就好啦,就真的騙那些不懂得不懂的而已。只是我憂心的是,這樣還能有人上當被騙,真是夠了。
jason 567 wrote:真的第10條就好了提(恕刪) 1.政府的眼可不是平常小老百姓分不清這車牌誰在開而以現在的系統"車"牌早就能輕鬆找到人但是他如何利用,你知道?2.現在不爭取你說的事就遲早會發生在你身上免費送給國家的人權只能用革命要回就像現在一紙行政命令開放萊豬(隱私權)要花多大的力氣去立法要回還拿不回來
有鑒於政客多有貪污無法根除,茲建議所有政客之住家與辦公處所皆須安裝攝影機,24Hr 網上提供全民監看與監聽。喔,對了,還有手機通話、傳訊 App 對話內容亦比照辦理。行車、交通軌跡也全天候 GPS 監控!什麼,這樣侵犯隱私!? ...沒聽過呆丸順民思維嗎? 啊你不貪腐舞弊,幹嘛怕別人監看!?而且你還公僕咧,國家主人監控公僕不是剛剛好而已嗎!?你作為公僕整天想天網人民,那麼,人民天網你也只是剛好而已!
royle67 wrote:我支持區間測速不過一開始先從超過一半罰起高速公路100 超過150開罰北宜區間測速限速40 超過60開罰 非常贊成。區間測速本來就是要針對那些特別愛飆車的人來取締,這些嚴重超速的人,固定式照相機地點早就記牢牢,也裝滿了雷達偵測,都拿他們沒轍。還有另一個族群也是取締重點:就是大型車輛,有開過山路的就知道,一些大型貨車根本就是飆車慣犯,固定式相機根本沒用,就是要用區間測速把他們抓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