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違憲的區間測速 - 自由時報採訪Hank汽車部落客語音重點

官員有幾個在山區全程開40以下的經驗?
henrylai21 wrote:
你確定你在說什麼嗎.(恕刪)


跟這種沒邏輯的意見你就可以直接省略了....
別浪費時間回他了...
不論正反意見都是好意見...
但廢文除外....
區間測速早在一開始用在西濱時...
就是試水溫...
沒問題就溫水煮青蛙...
連澄清湖旁邊都在區間測速....
沒能力就一刀切....
但最後沒意外還是狗吠火車...
這種民生問題...
根本上不是藍或綠會關心的...
他們實質上都只關心自己的名與利....
這種市井小民的問題...
不到選舉是不會有人鳥的...
政府合法徵收稅~ 你敢說不嗎? ~~

一定要支援~ 政府的德政阿`~~ 不然~~ 如何發 振興卷~ 發發網路搶訂小福利!!

所以
斜槓一族
jason 567 wrote:
看吧,我隨便點破一句,這樣你都搞不懂了,還期望你懂什麼法?
還好沒逐條跟你解釋,真的浪費我時間
我開你的車,去區間測速超速,罰單是寄給誰?
超速的是我,罰單卻是給車主的你
實質上,我一點事也沒有
那政府當下如何的侵害,被區間所「監控」的「我」?
隱私?行動自由權?民主自由?
所以答案就是車,管理的是車,是交通法規。
而車不是人,沒有人權。
選擇權在人。


所以開版那種廢文笑笑就好啦,
就真的騙那些不懂得不懂的而已。

只是我憂心的是,這樣還能有人上當被騙,真是夠了。
jason 567 wrote:
真的第10條就好了提(恕刪)


1.政府的眼可不是平常小老百姓
分不清這車牌誰在開
而以現在的系統
"車"牌早就能輕鬆找到人
但是他如何利用,你知道?

2.現在不爭取
你說的事就遲早會發生在你身上
免費送給國家的人權
只能用革命要回
就像現在
一紙行政命令開放萊豬(隱私權)
要花多大的力氣去立法要回
還拿不回來
henrylai21 wrote:
4)以安全為名,行監控擴權之實,屬於違憲行為,人民必須反對並抵制。


那目前車上幾乎必備的行車記錄器算不算也是監控 ???
henrylai21 wrote:
感謝自由時報的採訪,(恕刪)


我支持區間測速
不過一開始先從超過一半罰起

高速公路100 超過150開罰
北宜區間測速限速40 超過60開罰
你山字營姓趙啊 wrote:
那目前車上幾乎必備的(恕刪)


你不是政府
無法隨時知道這車牌誰的
但是....政府可以
有鑒於政客多有貪污無法根除,

茲建議所有政客之住家與辦公處所皆須安裝攝影機,24Hr 網上提供全民監看與監聽。

喔,對了,還有手機通話、傳訊 App 對話內容亦比照辦理。

行車、交通軌跡也全天候 GPS 監控!

什麼,這樣侵犯隱私!? ...

沒聽過呆丸順民思維嗎? 啊你不貪腐舞弊,幹嘛怕別人監看!?

而且你還公僕咧,國家主人監控公僕不是剛剛好而已嗎!?

你作為公僕整天想天網人民,那麼,人民天網你也只是剛好而已!
royle67 wrote:
我支持區間測速
不過一開始先從超過一半罰起

高速公路100 超過150開罰
北宜區間測速限速40 超過60開罰


非常贊成。

區間測速本來就是要針對那些特別愛飆車的人來取締,
這些嚴重超速的人,固定式照相機地點早就記牢牢,
也裝滿了雷達偵測,都拿他們沒轍。
還有另一個族群也是取締重點:就是大型車輛,
有開過山路的就知道,一些大型貨車根本就是飆車慣犯,
固定式相機根本沒用,就是要用區間測速把他們抓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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