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hoalien wrote:只要後方有車來就是讓道,很簡單沒有什麼開幾公里就不用讓道的狗屁道理 這是你自己的道德標準,不能要求其他人跟你一樣我的道德標準是只要符合最低速限以上不需要讓道,很簡單沒有什麼開幾公里都要讓道的狗屁道理相對的,如果在內車道前車比我慢,我也不會要求前車讓道,自己找其他車道超過去
再強調一遍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這段的重點有一、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二「得以」,只要後方車輛示意超車時,這條件就沒了,前車就須讓道,並示最高速限就能行駛於內側車道,很多人都誤解法令,這跟得易科罰金是一樣的道理的,若你到案態度差,執行檢察官還是可以讓你不得易科罰金的,這都有案例可循,所以還是養成自動讓道,超車道是給超車用的,同樣的,請不要一直高速亂切車道,這樣也是很危險的,不曉得是雞生蛋,還是蛋生雞吧,就是會有佔用超車道,但是也會有那種超速的,就演變成切來切去危險駕駛,不好好超車,一直在那切來切去且靠近不保持安全車距下如同逼車般的開法,這些不好的行為若一直在,想要有像德國般的無限高速公路還很遙遠的。
thedog6962002 wrote:有人品很差觀感不佳的問題 所以駕照有考人品喔?每個摩西教的一上國道就想要在內側車道油門一拜,然後前面的車都摩西分海自動讓開。有人提到如果內中線都開120併排,內線的120,依照他們的原則,[人品]上來說還是要讓,反正不管怎麼樣都是要讓就對了。不讓,就是你駕照(雞腿)掉了。希望小學國語老師可以好好教導摩西派。[內側車道為超車道]是要你超車的時候從內側,不要從右邊車道刷別人卡。但車道就是給車走的,只要車速符合法律規範,內側車道也是[車道],想體會摩西分海的爽度,請你督促你的區域立委立法,把內側車道改成[超車專用道]再說吧。
北漂彰化人 wrote:我的道德標準是只要符合最低速限以上不需要讓道,很簡單沒有什麼開幾公里都要讓道的狗屁道理...(恕刪) 我剛拿到駕照開車時,也以為是這樣,但別人跟我講過一次我就懂了!內線是超車道,如果後方有比你更快的車,就應該要讓出內線。但只是應該啦,只要有少數人不這麼做,內線時常比中外線慢,只能自己用其他方式超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