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肩接減速車道沒打方向燈罰3000 法官認「沒意義」判撤罰

看海成花 wrote:
對阿!只能直直走,不(恕刪)


又一個斷章取義!
jerry_liu426 wrote:
你也太激動舉個最常見(恕刪)


很鐵不成鋼啊,能不激動嗎?
哪個做父母的看見小孩不成龍鳳不激動的!
檢舉跟判決也是無關的,樓主將有關的說成無關,將無關說成有關,真是一個怪人,會檢舉的人並不一定懂法,但他有檢舉的權利,而判決是法官的權利,所以兩者一點關係也沒有,法官在做他的工作並無所謂內耗,所以舉這個是要有何意義,各種檢舉都有可能由法官來判決 ,所以所有因檢舉而不起訴的案件都要被稱作內耗無聊嗎?還真是一個最爛比喻的一篇文
Lexus001 wrote:
如果是 “半夜3點,在荒蕪人煙的新市鎮重劃區路上,前方道路被違規廢棄土方阻擋,只有逆向能繼續前進時呢?


例子是你舉的
如果是你遇到這樣的狀況要不要逆向?
Lexus001 wrote:
又一個斷章取義!...(恕刪)


事實就是這樣阿~
何必回答不出來就這樣乾脆不回答呢?
鴕鳥心態?

你也知道只能直直走。

那還幹嘛要「打左方向燈」告知後車「你要直行」?
幹嘛還要「打左方向燈」告知旁邊要切進來的「等等要匯合囉」?
宙王 wrote:
https://www.google.com.tw/amp/s/www.chinatimes.com/amp/realtimenews/20210215001162-260402

此案判例一出,
之前被罰的車主不就等於是亂罰,
"交通部"被"法官"打臉,
怎還沒有新聞稿出來????

另外"法官"的見解非常獨到....
跨越車道線卻不需打燈,
理由是行駛方向本來就能被後方車輛預見,何必強求使用無謂的方向燈?
那我匝道匯入主車道也可以不用打才對啊,
因為也能被後方車輛預見我要匯入.....
所以道交條例竟然可以被這樣的解讀...
(唯有法官可以超越"道交條例")
很想知道是哪位法官
在歐美車系發問才推薦安全車,其他版當然推薦"台裝"日系車,路上鋁罐車多,才會當成我的潰縮區。
這個判決的法官應該沒有開車經驗,行駛在路肩只有後方會有車?如果該車輛旁邊併行著一台聯結車之類視野死角多的大型車就能預見他何時要往左邊切換車道?駕駛高速公路除了要考取合格駕照,還要會通靈、觀落陰這些特異功能?
hch2006
你到處設陷阱, 是不是要大家通靈來避開你?
c.c.0110 wrote:
這個判決的法官應該沒...(恕刪)


還輪不到你說敎法官
你只是連一個裁量權都沒有的檢舉人
要說敎去當個法官後再來指教別人

看來是你生活經驗不足,看到前車行車路線有不確定性存在,你還傻傻要跟前車硬拚你心中的路權大小?捨不得放開油門?


就算你有打方向燈,我就看你是不是零肇責
如果不是零肇責,你就也有未注意前車動態的責任。所以你是在543講民俗月才會出現的話?責任推前車一乾二淨?


我還倒想看你如何突破目前的物理限制
靠右順行兩車等速移動不打燈方向燈的狀態下
後車是怎麼會去撞上前車?
等你突破了,諾貝爾獎就是你的了

還是這裡有誰可以證明
前車不打方向燈,唯單一方向靠右順行下閘道
後車就會莫名其妙突破等速移動的物理現象
去撞上前車的實例?
如果5D3網友的論點基礎,打方向燈是要告知後方車輛的話

那我也可以反過來說

後車有義務要注意前車動態,並且隨時保持安全距離至可煞停狀態

後車如果這兩點做到,那前車有沒有打方向燈要提醒後車動態的必要義務在哪?
所以證明了前車有沒有打方向燈並不是肇事的唯一關鍵

還是前車不打方向燈變換車道,後車保持等速移動及有安全距離狀態下,後車會突破物理現象撞到突然變換車道的前車?
hch2006
魔人的盲點在於不管你是不是直行, 只要跨線就要打燈, 否則後車不會開, 會車禍
kazamisa wrote:
如果5D3網友的論點基礎,打方向燈是要告知後方車輛的話

那我也可以反過來說

後車有義務要注意前車動態,並且隨時保持安全距離至可煞停狀態

後車如果這兩點做到,那前車有沒有打方向燈要提醒後車動態的必要義務在哪?
所以證明了前車有沒有打方向燈並不是肇事的唯一關鍵

還是前車不打方向燈變換車道,後車保持等速移動及有安全距離狀態下,後車會突破物理現象撞到突然變換車道的前車?

所以變換車道就不需要打方向燈啊(後車必須注意前車),
法官的論點不就是這樣,
所以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為何要被開罰?
道交條例可以廢掉了,
因為法官的心證大過一切....
在歐美車系發問才推薦安全車,其他版當然推薦"台裝"日系車,路上鋁罐車多,才會當成我的潰縮區。
hch2006
哈哈, 判你有利就是法官英明, 不利就是法官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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