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力克斯~* wrote:在內車道請維持最高速行駛, 不維持最高速限會吃罰單, 這是國道高速公路局說的! 這是大家都知道的,只是有部分還是認為內側車道就是要淨空,即使你是維持最高速行駛。目前台灣有些法條就是訂得A可以B也可以(很多附帶條件),然後又給執行人員有解釋空間,只要執法人員解釋成你違法就是違法。國人對於高速公路內側車道要怎麼使用,還是透過聯署去修法。不然個人也是不支持去譴責維持最高速行駛於內側車道。
*~艾力克斯~* wrote:在內車道請維持最高速(恕刪) 不會吃罰單, 但是就是機車了點缺德了點很有趣的現象, 多數人走在路上, 遇到人喊聲借過, 大多人都會讓一下, 給步伐快一點的先過, 如果碰到走龜速的, 也會期待龜速步伐的讓一下. 這樣大家維持好的道路使用模式, 大家給大家方便, 這種行為可以稱為社會性很奇怪, 人上了車彷彿換個腦袋, 似乎隔著一個車門, 一層玻璃就失去人與人的聯繫, 就完全不想考慮其他用路人, 也不在乎, 也不在乎拖慢整個交通的順暢度.彷彿在車內, 他的世界裡面只剩下他與他的車輛, 其他旁邊, 後面的車輛都自動從視野消失了...............的確, 用最高速限的速度開在最內線, 是沒有犯法, 但就是機車, 缺德了點人可以做自己想做的, 其他人是不能阻止的....
反之估計是利用超車道飆車超速帶風向而已簡單的說內側車道就是超車道,不是讓妳各位拿來想要快超速的地方,如果在內側車道龜速占用被拍,就甘願繳罰單,超速車也不要再說什麼表速準不準 占不占用Glen Chang wrote:估計是想帶佔用內側車道的風向而已簡單的說內側車道就是超車道,不是讓你各位開定速睡覺的地方,如果在內側車道超速被拍,就甘願繳罰單,龜車也不要再說甚麼限速多少多少
nerdwannabe wrote:很有趣的現象, 多數人走在路上, 遇到人喊聲借過, 大多人都會讓一下, 給步伐快一點的先過, 如果碰到走龜速的, 也會期待龜速步伐的讓一下. 這樣大家維持好的道路使用模式, 大家給大家方便, 這種行為可以稱為社會性 也有人是會在人行道跑步然後大喊借過借過的, 這種人是最惹人厭的!
mark1008 wrote:以樓主的邏輯可以理解(恕刪) 我覺得樓主想表達的是安全 而非路權體諒一下他吧路權就像機慢車不得駛於快車道的意思因為山路每段最適速限都不同所以有的地方可以開到70 80有的卻只能開到30 40可是高速公路是筆直的呀就台灣國道的設計其實可以到150 160只是為了安全只能到110 120所以以這樣的速度佔用內車道沒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