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此機車併排讓乘客下車(恕刪) 有些停車位,乘客不下車要怎開門出來?摩托車也一樣看到位置先去找地方放乘客然後再去繞一圈回來看車位在不在?車位被占了,再去繞一圈把小朋友接上車然後繼續找車位...就說檢舉者腦袋有問題,你不信
peace555 wrote:警方解釋 警方這種解釋只是在打腫自己的臉不學無術的法盲警察這就是典型的代表說前後還有很多空位所以開罰??那如果整條路的停車格都停滿機車那是不是就會不開罰?同樣的行為一種開罰一種不開罰?是法規有告訴你同一種行為有兩種背景情況的話一種可以開罰另一種不開罰嗎?沒有嘛~~~法規只要求哪些行為是違規, 並沒有要求這些行為還要符合特定的時空背景才算違規要嘛就是一視同仁, 只要機車要停進停車格前先放人下來車再進去就算臨時併排就開罰要嘛就認定這樣的行為就不算併排看是要選哪一種這種申訴上法院讓法官心證, 法官會選哪一種?
路人39 wrote:警方這種解釋只是在打(恕刪) 是的!這就是法規不能考量各種情況,開放無限制的檢舉就會發生這種事情!請附議限縮檢舉!https://join.gov.tw/idea/detail/d727633b-88e2-4a3b-a2d1-b62379e4776c
說老實話機車在停車位前暫停讓乘客下車好像是幾十年來"被社會和警察默許"的一件很平常的事 (只要不是擋到其他人)我是從沒看過有人先到附近"可以不被檢舉違停"的地點下乘客再去停車位停機車的啦!我是絕對相信這個檢舉變態載人停車時也不會到幾十公尺外先下人然後再去停啦! 要騙誰? 車位被停走怎麼辦?!像這種不是先到先贏? 還先到別地方下人再逆向牽車回來停? 腦袋有病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