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牌本質還是機車遇塞車走機車道無可厚非

路人39 wrote:
台灣的車輛路權規劃是車種分流
就像廁所一樣只有兩種
你要當機車, 那就是用機車的路權
你要用汽車的路權, 那就是當自己是汽車
邏輯有很難嗎?
不高興就去提案修法啊

修什麼法?

台灣這政府在惡搞的,叫做輪數分流,從來就不是什麼車種分流

Leonyang1603 wrote:
既然這麼單純
那你可以解釋為何重機不能行使國道嗎?
不是只分兩種而已嗎?
這感覺就像是你只能排女廁卻只能使用男廁的小便斗一樣

重機可以行使國道啊
誰告訴你不能行駛國道?
你大重老鼠屎是當假的嗎?

cinnamon coffee wrote:
修什麼法?
台灣這政府在惡搞的,叫做輪數分流,從來就不是什麼車種分流

輪數分流??
二輪是機車?四輪是汽車?
那三輪是什麼?
Leonyang1603 wrote:
而因為你沒有騎重機
大可以說些高尚的風涼話
而你知道其實白牌機車也無法行駛路肩與從右側超車嗎?
但實際路上有人在鳥這種規定嗎?
真要搞到連騎白牌都要一台一台跟著塞才滿意嗎?

又來了
白牌可以所以我大重也要可以
那大重可以不用兩段式左轉, 為啥我白牌就要兩段式左轉?
我白牌不能走禁行機車道, 為啥同樣是"機車"的大重就可以?
禁行"機車"耶
你的小學老師沒教你識字嗎?
路人39 wrote:
重機可以行使國道


連"重機可以行駛國道"這種鬼話都說的出來
代表連理性討論的能力都沒有
像個小朋友一樣無法回答問題就只能扯東扯西、避重就輕
真是可悲
直接取消車種分流,改用車速分流不是更好嗎?不管汽機車,騎車開慢的龜車就靠外側,要超車就走內線
Leonyang1603
贊成,現狀是慢車道的機車車速普遍比快車道的汽車來的快,馬路上實際的狀況跟當初立法者我想像的相差甚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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