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最重死刑 法務部:只是在騙老百姓 - 難得有官員說出真相,與其期待台灣的司法,大家還是提高警覺,想辦法自救或自保吧!

酒駕就算改列殺人罪也不可能死刑
何況現在是廢死當道
有人說死刑沒用?怎會沒用?
送牠下去給閻羅王審判跟受害人見面怎會沒用?
酒駕的判去服沒人要做的勞務工作,有生命危險那種的也可以
勞務的過程中若出意外死了也沒關係。
蚊子館這麼多
改裝一下
這種酒駕監獄在住家附近應該不太會有人反彈

只要酒駕不管幾次
一律抓去關30天
關出來也沒工作了
應該就能少90%

閃電五連鞭
鞭刑5下
每個月一下

應該酒駕少99%了
Benn1963 wrote:
酒駕最重死刑 法務部(恕刪)


其實改這刑罰完全沒有意義,縱使成功了依照目前法官判決情況幾乎都會以"尚可教化"免死!
nick667 wrote:
要連坐. 賣酒的一起罰.

台灣菸酒趴著也中槍~~~~~^+++^
法, 還是可以修的, 語意如何表達而已.
例如, 酒駕致人於死且OOXX者, 唯一死刑.
讓恐龍避無可避即可.

問題是, 哪個"利委"會這麼提, 在野懦弱, 在朝蠻橫, 結論是, 去夢裡向閻羅王喊冤比較快...@@
Benn1963 wrote:
酒駕最重死刑 法務部(恕刪)


奇怪....怎不逆向思考~

酒駕撞死人獎金1萬,

這樣保證路上都沒人....

給喜歡酒駕的自己去玩碰碰車....

最後沒死的....獲勝~
其實交通判決 很複雜~
很多時候 不是簡單可以分對錯
如果把事情分開看:

如果今天駕駛酒駕~ 撞死道路上 "逆向" 推著回收推車的 老人~
酒駕一定是錯的~有罪
但"逆向"在"大馬路"中間 推著 回收推車 的"老人" 難道就沒肇事責任 ?
(這些老人, 不論如何~本來就不應該這樣做~移動神主牌)

之前就發生 "行人" 跨越 馬路 (非斑馬線區域)
被酒駕撞死~
所以要判酒駕 死刑 ?
賠一半 怎算 ? 責任怎分配 ? 就一句死者為大? 鄉民砲轟酒駕~政府震怒?
還是違規穿越馬路活該?
如果說行人不違規穿越馬路就不會被撞死~也沒錯是吧?

這種大家都有錯的事情~ 也不能因為一句"死者為大" 就叫活著的人賠~
就算不酒駕的狀態~高速公路撞死"路人" 也是有發生 ~ (失智老人走上高速公路)
死者為大 ? 這樣判好像也不公平 ? 因為駕駛開 101km/hr 快了 一點點 就要全賠 ?

台灣限速超級低~
新北大橋閃電彎取締限速15公里?警澄清:超過50才抓
發生車禍~ 怎判 ? 警察也知道~ 限速15 根本不對~
郊區道路限速 30 真的有人 "可以" 遵守嗎?
一句"交通違規" 全賠 ~ 合理嗎?

只是指出實務上, 複雜度很高
法官跟大家一樣上班賺錢,也是需要考績的

犯罪已成事實,輕判可以避免上訴,增加正確判別率,這就是他們的考績

而且同樣一件事,能一次解決,誰想做第二次

所以是司法制度的有問題
法律有所謂的比例原則
那麼飆車 毒駕撞死人比酒駕犯罪輕微嗎?
是不是都要槍斃?
那所有謀殺案也都要槍斃?

這官員只是講出事實
Shuuta
問題是總有人以為死刑可以解決問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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