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這個案例來說~~如果重機上高速公路是危險的,危險的原因是被撞了之後容易致死。哪怎麼不檢討開車有三寶行為或者違規紀錄的人不得上高速公路呢??怎麼會是檢討被害者,而不是檢討加害者呢??這些人開車,就算開在平路上還是會去撞人,怎麼就不限制他們開車呢??如果按照重機上高速公路是危險的,為了重機騎士的安全,不得讓重機上高速公路的邏輯。那應該是除了汽車之外,所有機車及腳踏車都不得上路,不管是平面道路、還是高速公路,因為路上開汽車的人可能會有三寶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