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期無效 wrote:台北市兩任市長曾提議在交通熱點區增設監視器拍到違停,然後慢慢開罰單不可能派警察二十四小時站崗結果民代嗆聲於法無據違憲,違法.....不能這樣來 就是有幾個法匠講說治安跟監看交通流量用的監視器用在取締違規是違法,因為跟當初設置的目的不同。這種說法就很好笑,政府設置的設備用途永遠都不能變更,只能再多花錢去設置科技執法專用的攝影機,最後的使用目的還不是都一樣。
吼吼吼~~ wrote:在台灣警察是弱勢的一方 台灣的警察,永遠是最廢的一方,最超譯法規的一方,從來就不是最弱勢的一方舉例來說,全連周邊,常常都會看到路邊違停,甚至連路口轉角的斑馬線在都停了,警察有幹事嗎?從來沒有,只看到愈停愈多台,連流動攤販都大方停在斑馬線上了機車被逼車,警察只會說超車不當,無法用危險駕駛舉發;機車車牌,監理站說掛設合法,警察卻說你違法,強行開你罰單,恐龍法官還配合警察行事,那麼你把監理站當什麼?黑不見底的隔熱紙,對警察值勤是種危害,照理說警察應該主動要求交通部修改法令,禁止汽車前半部貼隔熱紙。結果呢?警察不但不去要求修改法規,還帶頭違法亂紀,警車也貼上黑不見底的隔熱紙,上行下效,難怪A柱超級無限大!我手上還有警察騎著警車,在路上悠閒散步,直接無視路邊紅線違停的檢舉影片。警局坐辦公室開單的那位,在看到影片的同時,應該是心理幹到底!
cinnamon coffee wrote:台灣的警察,永遠是最(恕刪) 針對違停這部分,開單被說擾民,不開呢,被說執法不力你要警察硬起來,也要看上面的人挺不挺上面的人都站在民眾那邊了,還開下去等於和升遷獎金無緣啦
吼吼吼~~ wrote:針對違停這部分,開單被說擾民,不開呢,被說執法不力你要警察硬起來,也要看上面的人挺不挺上面的人都站在民眾那邊了,還開下去等於和升遷獎金無緣啦 還不都是議員的關係,偏偏議員都還是老百姓選的,議員=地方有力人士,很多議員都不是好東西,連簡單的是非都不分,只想著要選票跟獻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