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沒事必較重要...怎麼覺得有要敲一筆的感覺
我幾年前跟別人發生車禍,對方也是叫我賠償他那天要去參加職訓局考試,沒考到試,可能影響他人生規劃的部份,我聽了也是笑死,獅子大開口

最後去調解委員會調解,少賠很多
就年紀來說,中共國絕不可能成為中華民國台灣人民的“祖國”
N!nja_Alan wrote:
我幾年前跟別人發生車禍,對方也是叫我賠償他那天要去參加職訓局考試,沒考到試,可能影響他人生規劃的部份,我聽了也是笑死,獅子大開口


你有肇逃嗎? 有肇逃一樣要賠大錢,前面都有人說過了,除非是車損,要是對方有輕傷肇逃者都可能判刑6個月,這篇主要是討論如何懲罰肇逃,既然敢肇逃,能賠多少就要多少,不用客氣。
N!nja_Alan
我如果肇逃,還願意分享經歷,那我臉皮應該超級無敵厚 [大笑] 我個人覺得談精神賠償的都是在獅子大開口,真的笑死,現在不管大小車禍,精神賠償一定要拿出來說
精神賠償,這個調解會一定喬不成功。要給法官判。除非對方沒保險公司。也很有意願。
沒醫療單據。那就要看你的年所得。例如年薪100萬。不能工作幾天。根據比例。被撞 不是中樂透 那開一百萬好了。

判賠下來應該最少要一年。

如果是我撞到..要一百萬。那我大概只會出席 偵查庭。然後等被起訴。 在等民事庭在說..... 對方要開兩百萬我也沒意見。

沒住院,只是單純外傷。 開五百萬不是更好。
重傷也不一定賠到三百萬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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