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電扶梯左側不用讓 高速公路內側卻要讓 ?

勉勵 wrote:
為什麼電扶梯左側不用...(恕刪)

緊握扶手 站穩踏階
本來就叫你站好 別走路了啊
herblee
並不是喔!北捷新聞稿:為兼顧電扶梯搭乘安全、秩序及通行或站立兩側旅客使用權益,...並未限制旅客電扶梯站立位置或行走與否,仍持續呼籲旅客使用電扶梯,應發揮捷運"禮讓文化",彼此尊重。
陳阿瓜~
那為什麼不改廣播? 新聞稿都是官腔發言,實務上東西沒改就知道事實是什麼
WOWO88 wrote:
在台灣我從來沒看過車速已達110km還要禮讓後車的規定,也沒看過前車開110km被開堵塞交通的罰單!
在北部卻有很多開110km被開超速的罰單!
還有一個重點,禮讓是種美德,這個中文詞是有方向性的,我禮讓你是一種美德,我強迫你禮讓我,這叫霸道!惡棍!

不用跟霸道惡棍認真啦
在他們的世界裡 沒讓是你不道德 不是他霸道
ace ventura
霸佔超車道難道不噁心? 你的公民素質蠻差的.....[幫不了你]
陳阿瓜~
合法行駛被惡霸說噁心 哈哈
高速公路,大客(貨)車禁行內側車道,也算是一種讓。
這是很好的邏輯
先不論電扶梯左側淨空優缺點如何
對比於內車道超速至上,不管多快都要讓的理論
如果有人在電扶梯左側走上樓
後面有個人違規用跑的
前面守法用走的人,必須要讓開
現實生活遇到這樣的狀況
大概會對後面的人嗤之以鼻吧
現在的狀況,即使在左側不走,後面的人也完全沒有權力叫前面的人讓開
但對比於高速公路內車道
後面違規超速的卻可以大聲地叫前面守法用路人滾開
ace ventura wrote:
車速110是你自己認定車速110是你自己認定的? 儀器有公證過嗎? 你搞不好開的是109.9 後車開109.99 你讓不讓...

毎年上百萬張超速的罰單,真實車速100km以上都沒看過半張龜速罰單,你扯109.9km有何意義!你覺得這代表什麽?
高鐵軌道速限200-300km比較適合愛飆車的人!票價也比超速罰單便宜!還不用自己開車!
老愛開110以上的,多來北部開國一,他是速限100的,只要開111就全體國民感謝您了!
陳阿瓜~
誰說109.9要讓109.99的? 不是警察說的話~我都不買單,尤其是惡霸說的更是歪理,謝謝!
ace ventura
同理可證 你的號稱110最高速限也是假的(沒有警察認證)! 後車要超車你為什麼不讓?[這我不行]
勉勵 wrote:
為什麼電扶梯左側不用...(恕刪)

不曉得習慣逼車的人
在電扶梯左側遇到走得比自己慢的人
會不會破口大罵三字經??
(連續閃燈按喇叭就是等同三字經)
ace ventura
那是你年紀小, 沒去過幾個地方, 沒碰過正義達人和惡人. 算你運氣好
陳阿瓜~
現在這個時代,新聞99%都是網路來的,新聞沒有,基本上代表網路沒有,所以網路上所有的鄉民都比你年紀小? 阿你不就好偉大? 沒影片沒真相還能說得頭頭是道,笑死~~
沒有規定要讓啊!!

差別只是......

讓 -------- 對方OS:謝謝你體諒我趕時間,感謝你!!
讓 -------- 路怒OS:喔~這個不錯喔!!會開車(會做人)!!謝啦!!
不讓------ 對方OS:又一個擋路的......唉~ 算了,多繞點路吧!!
不讓 ----- 路怒OS:X~又一個XX!!不會開車(不會做人)!!閃啦!! %#@%^&

個人感覺上:
"讓" 我沒損失,社會更美好,正能量!!
"不讓" 除了沒犯法,沒啥好處,又負能量!!

讓不讓都沒犯法,若可以選擇,我會選擇 "讓"......
herblee
高管規則8:其車道之使用,應應依設置之交通標誌(內側車道為超車道),違反了這個規則,未"超車"取得超車道路權卻佔用了超車道,走錯車道適用處罰條例33-1-3:未依(超車道)規定行駛(內側)車道 來處罰
ace ventura
說老實話對這些霸佔超車道還自我感覺良好的沒公民道德和自私自利的人, 講這麼多只是對牛彈琴. 只敢和無良的律師一樣躲在法律的"漏洞"後面.[笑到噴淚]
bullae wrote:
這是很好的邏輯
先不論電扶梯左側淨空優缺點如何
對比於內車道超速至上,不管多快都要讓的理論...(恕刪)

這是毫無路權概念的說法
讓道是基於"路權" , 沒有法律授予之車道使用的權利 , 沒有使用權所以要讓 !
不能侵入到 它人擁有路權的車道 !
想要使用?很簡單 , 請先取得法律授予的『路權』
我國於1968年簽署的CONVENTION ON ROAD TRAFFIC 道路交通公約 , 有專章說明 Right of Way 路權
Article 18 第18條
Intersections arid, obligation to give way 讓道
1. Every driver approaching an intersection shall exercise such extra care as may be appropriate to local conditions. Drivers of vehicles shall, in particular, drive at such a speed as to be able to stop to allow vehicles having the right of way(路權) to pass
.
擁有路權者 先行 , 未取得路權者有讓道give way之義務!

不必看法規寫什麼嗎?
內側車道在 法律(處罰條例)/法規(高管規則)/標誌, 都白紙黑字 規定 為 "超車道"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 第 8 條
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其車道之使用,除因交通事故及道路施工依臨時或可移動標誌指示或交通勤務警察指揮外,應依設置之交通標誌(內側車道為超車道)、標線或號誌之規定,
無設置者,應依下列規定︰
三、內側車道為超車道。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條件),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標誌)行駛於內側車道
(法律效果)。

高管規則8: 其車道之使用 , 應依設置之交通標誌(內側車道為超車道)
根本不必去看 無設置 "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 " 標誌 才看的 8-1-3 但書
法規 所謂 : 無設置者,應依下列規定︰
三、內側車道為超車道。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8-1-3 本文規定(內側車道為超車道) ←此為使用權利(路權)
8-1-3 但書規定 ○○○之狀況下, 得以●●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依限行駛內側車道遵守義務(非路權)
適用但書(速限義務)必先適用本文(使用權利)
當然是因"超車"取得內側車道路權, 進入這個車道之後 , 才有辦法去遵守內側車道的"最高速限"
電扶梯相同

臺北捷運公司強調,捷運為重載型電扶梯,經長期檢視相關機械元件之檢修紀錄,並未發現有因旅客長時間靠右站立左側通行,影響機械元件壽命情形;同時,為兼顧電扶梯搭乘安全、秩序及通行或站立兩側旅客使用權益,本公司持續以「緊握扶手、站穩踏階」主題宣導電扶梯安全,並未限制旅客電扶梯站立位置或行走與否,仍持續呼籲旅客使用電扶梯,應發揮捷運禮讓文化,彼此尊重。

左列的人是"靠左通行" 是要超越 靠右站立的"右邊那一列人"
沒有要通行超越? 為何違反靠右站立 , 站到左邊去 ?

bullae wrote:
如果有人在電扶梯左側走上樓
後面有個人違規用跑的
前面守法用走的人,必須要讓開大笑
現實生活遇到這樣的狀況
大概會對後面的人嗤之以鼻吧
現在的狀況,即使在左側不走,後面的人也完全沒有權力叫前面的人讓開
但對比於高速公路內車道
後面違規超速的卻可以大聲地叫前面守法用路人滾開笑

是法律要求離開 ! 是因為喪失路權了!
所以一再告之 , 依據法律

電扶梯是用來運輸 , 如何能有最大的載運量? 最大流量並不是左右列同時站立 ! 而是 靠右站立,左側通行
因為左側是在行進,流速高於右側的站立,所以電梯運載的流量能超過 左右側同時都站立

如果已經在左列通行 , 通行能超越站立, 當然位置能在左列 , 但是一旦在左列停下來不走了? 或右列無人站立, 空出右邊硬要站在左邊是為了什麼?
車道要提供車流通過, 意義和電梯的"人流"是相同的
超車的定義在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 101 條
汽車超車時,應依下列規定:
五、前行車減速(避免加速)靠邊(往路緣靠邊←依據維也納道路交通公約)或以手勢或亮右方向燈表示允讓後,後行車始得超越。超越時應顯示左方向燈並於前車左側保持半公尺以上之間隔超過,行至安全距離後,再顯示右方向燈駛入原行路線


依法『超車道』是車流的疏洪道 ,是一個左側繞道bypass , 洪水來(車流量大)時, 超車道(疏洪道) 自然溢滿疏洪, 洪水退去(車流量低)時自然空出來 !
讓這個繞道bypass回歸法律的規定! , 進去必定會出來, 才不會增加車輛密度, 才能維持在LOS A,B,C ,F自由車流。
法規要求 行至安全距離後,駛入原行路線
是法規 要求 你離開 , 而不是後車驅趕才離開
後車依法要保持安全車距 , 要遠離你達40-55m(在80-110km最高速限下)的車距 ,如何要求你讓開?
而是行至安全距離後,法規要求你駛入原行路線, 不能一直在這個車道上! 你喪失路權了! 所以要自動離開

WOWO88 wrote:
毎年上百萬張超速的罰單,真實車速100km以上都沒看過半張龜速罰單,你扯109.9km有何意義!你覺得這代表什麽?

代表您 邏輯錯誤
守法的公民是要遵守交通規則 , 是違反了規則才引用罰則處罰
罰單 ?罰單來自於法律授權,根本無法反過來, 閃躲了罰單就以為法律不存在!
WOWO88 wrote:
高鐵軌道速限200-300km比較適合愛飆車的人!票價也比超速罰單便宜!還不用自己開車!
老愛開110以上的,多來北部開國一,他是速限100的,只要開111就全體國民感謝您了!

高鐵 有跳站直達 , 也有每站停車的班次
直達台中的班次 , 在桃園 新竹站就是走2A月台 會超越過每站停的班次 繞道開過去 , 在桃園 新竹站 應該停1A月台的班次 , 就硬是不要停在 1A , 就執意要停在2A月台, 這樣後面往台中的直達班次,根本無法繞道2A月台通過新竹站超車過去
然後指控 直達台中的班次超速了?
高鐵直達台中的班次要開上一張超速罰單嗎?

您忘記法規還有高管規則6: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前後兩車間之行車安全距離,在正常天候狀況下,依下列規定:一、小型車:車輛速率之每小時公里數值除以二,單位為公尺
(車速110km需有最小車距55m)。此"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指的是有55m長的車距,才可以110km行駛
若車距只有30m, 最高速限110行駛是不成立的! 只能60km卻硬要110?是違反高管規則6的 !
車速是受限於車距 , 受到車距的制約 ! 不是想開多快就能多快 !

如圖 內車道有5條車道線車距,即每公里不超過18車,才能100km行駛 , 外車道只有3條車道線車距,每公里約28台車,依法車速只能是60km

有5條車道線車距,即每公里不超過18車,才能100km行駛 的是 LOS ABC
擠在一起不離開, 擠成 LOS D , LOS E F ?
都擠成沒有車距了, 還幻想自己的車速就是"最高速限"?
能開多快? 是由周邊前後擠進來幾台車來決定 , 不是自由踩油門決定, 那並不是法規寫的"最高速限"
也就是每公里擠進28台車,車距只有3條車道線車距,依法車速制約,只能是60km , 其它車當然能超越它以調整並拉開車距
還在自以為"最高速限"?那都不離開內側車道,中外車道最好都一起擠進去,擠成每公里200車好了,那是所有車保險桿頂保險桿,車距=0 ,能開多快?

是因為超車後不離開?仍然擠到超過那條車道最大負載Qmax之後, 就會因車速縮小而制約了車速, 所以必須降速!
是因為前車擠在內車道不離開!讓密度增加!才造成車距變小制約降速! 是因為車距縮小了不安全,後車才有需求去換一條有車距的車道超車!
如何倒果為因?倒過來說成因超速才能超車?

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 ? "最高速限"那面限5標誌,怎麼會是用路人的任何儀錶顯示之車速 ?

以為最高速限標誌?能搬到到自己的儀錶板上 ?
以為自己爬上標誌去改換速限! 變這樣? 把自己的車速錶掛上去當成最高速限???
要求其它人依照自己的車速來當成 "最高速限"? 所有車以我為準?聽我號令?

到底在說什麼 ?
我從國道三開通以來,

【我常用表速120開在國三內道,就一直開,有後車示意我從不用讓;也不需回到中線,開多久任我高興】


這行為不僅我從沒被開單,實務上這行為國道警從無開單紀錄。







各位阿

一、國道警不抓的行為,你要擬罪? 省省喔。
(注意 是 警不抓 ,而不是 警沒抓到,有些人愛抬槓,我給你雙襪子去)
二、我已經表速120了,實際上我並沒有擋到任何人。



PS
常有幼稚園的小孩路過,問我,你怎麼確定你的表速120是對的?

我歡迎下面有留言,問這句同樣的話,我的回答,絕對讓你陽痿縮楊夾著尾從此電電。
百試百靈,從無例外。
陳阿瓜~
Breeze兄好,感謝忠告,herblee君的論文我也是看不完,只有這種短留言才能看得完並且回覆[笑到噴淚][冷]
herblee
陳阿瓜~:看不懂指控『鼓勵內車道不用保持安全距離』為何? 無該車道之路權, 該車的位置根本不會在這個車道上?車不在內車道上,是要如何保持什麼內車道安全車距? 並非保持安全車距就擁有該車道之路權?
WOWO88 wrote:
毎年上百萬張超速的罰...(恕刪)

很多人連時速錶的誤差值大概有10%都不懂,還在109大還是109.9大,真是笑掉別人大牙!考慮輪胎的磨損一般的錶誤差能小於1km,就很厲害了!
毎個人只要看自己車上的時速錶有110Km,他就是合法的使用小型車最高速限車道,所以你找不到任何一張真實時速100以上被開堵塞的罰單。
國1北部速限100的地方,你更是找不到真實時速90以上被開堵塞的罰單。

你覺得前車未達最高速限,你要去檢舉他啊,不過當然是不會過,法規就是規定有10%左右的誤差!10%的誤差時速100km時就會有10km的誤差,不是你的差0.9....還要比大小!

自己不變換車道開,要別人變換車道讓你,是誰教你的?
反之毎年百萬張自認沒超速的飆仔,全體國民感謝你們,多多超速開,爽爽去繳罰單的錢,當個好國民,但是不要逼車,你愛給國庫送錢是你的自由,別人的錢還要養家糊口!
陳阿瓜~
表速差讓魔人可以拿這點來詭辯,私自認定他人低於110占用內車道[笑到噴淚] 殊不知表速差的原意之一也是因為安全,讓駕駛不要開太快,結果你各位反而用來叫別人讓車讓你開快點,本末倒置[笑到噴淚][笑到噴淚]
ace ventura
一群自私的內線龜車駕駛繼續秀下限.......[挖鼻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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