憤慨!大重機停車格無故被四輪大哥抬離丟紅線路邊

不知道警方能不能用社維法第88條開罰,

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下罰鍰:
一、未經他人許可,釋放他人之動物、船筏或其他物品,或擅駛他人之車、船者。
二、任意採折他人竹木、菜果、花卉或其他植物者。

『擅駛』,不知道搬車或推車之類移動車子,算不算『駛』的行為。
supersunshinesu
似著重處罰行為人乘權利人不在場時,擅自使他人之物品脫離其可預期之占有範圍,或擅自使用他人之車船之行為。故此時需思考,擅自搬運他人之車輛至停車格外,是否屬於擅自使他人之物品脫離其可預期之占有範圍或
supersunshinesu
或擅自使用的概念。個人認為比較趨近於前者。但警方通常不太會解釋適用法律,這部分必須要警察願意開單,然後行為人申訴到法院,給法官透過裁判作成實務見解的機會。
狼0223 wrote:
大重機的龍頭鎖定狀態...(恕刪)


真78的配樂......
停車格是有編號應該是要收費的吧!!
如果機車上有收費單不知道註記有沒有車牌編號!
加上影片應該就可以判竊佔了吧!!
小阿民
法條要當事人自己去找律師,如果什麼都怕?那乾脆叫樓主刪文比較快!應該主要看有沒有收費單據,如果有單據就代表租用契約成立,他人把你車輛移走違規占用租為難道沒問題嗎??就像你租車位,車位被人占走意思
tzou
誰的不動產?就問。
X!爛人!

沒有損害無法提告成功,有損壞頂多打平折舊還浪費自己!

這一定要還回去!
ʎǝuɹnoſ ʎɯ ǝǝS 等待與告別: https://youtu.be/k1lf_n0Vs-I
Leonyang1603 wrote:
說到重點了,應該改為...(恕刪)


收費貴是另一回事,機車位很容易被挪車貼更緊...結果車更難抽出來....甚至還遇過交疊的(車跨到我後腳踏板上=_=)

只是影片更白爛,直接拖到停車位外....
遇到爛人亂動車只能洗門風,記得打海苔,能發現現行犯頂多報警,讓他們的低級行為讓大家知道。

事件地點,機車離開我視線已經三分鐘了!






ʎǝuɹnoſ ʎɯ ǝǝS 等待與告別: https://youtu.be/k1lf_n0Vs-I
Propecia
看照片看不出怎麼一回事?還有甚麼是打海苔?
因為尚無法規裁罰
所以才敢這樣做吧

如果是在那些偷竊就剁手的國家
就不相信有人敢這樣做
knift
問題是這個也沒偷竊啊!無適用法條才是最大問題。
ken299629
knift 通常在這種以牙還牙、嚴刑峻法的國家,人民比較不敢犯罪。個人是覺得至少不敢在大白天,為了停車而移動別人的機車[微笑]
社會上垃圾駕駛真多 重機停這錯了嗎🤬
有些人就愛挑戰台灣人的民族性
後果自負囉
這一次被移出來還是立著算好運
下次就不知道了
我的意思放心停就對了啦
沒有人的地方哪裡都是天堂
狼0223 wrote:
大重機的龍頭鎖定狀態...(恕刪)


遇到這種的~只能讓他紅~
畢竟告是可以告~不過應該很難告成什麼~
不過有閒的話~有沾點邊可以告的就全告~
反正就是故意找他麻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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