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死亡父:要替女兒討公道了。請找對的對象討公道

再完美的規定
都無法完美的預防各種狀況
大部分車都有A柱, 只有這位駕駛有問題
那該說是誰的問題?

這也沒甚麼討公道問題
駕駛沒有因為交通法規吃虧
單純駕駛行為問題

出問題先檢討行為人先
而非怪其他事物
(怪車, 怪法規, 怪馬路, 怪傷者...)
Simple Is Not Easy
A柱如果變成透明的 垃圾駕駛一定又會扯別的 晃神啊 車內抓蚊子啊 撿跳蛋啊 理由一大堆 聽都聽不完🤬
要從制度設計上解決這個問題有兩種做法.

1. 改變行人燈號, 當行人通行時車輛禁止通行.
這種做法最大的顧慮是擔心影響交通流量, 但這可以透過燈號設計改善.
例如車輛紅綠燈通行兩次或是三次之後開放行人通行一次.
這也解決了車輛轉彎禮讓行人造成的回堵.

2. 多設計一綠燈左轉燈號.
紅燈時 - 車輛可以右轉.
綠燈直行 - 車輛可以直行, 行人可以過馬路.
綠燈左轉 - 車輛可以左右轉.
MT-10
這些我覺得都值得討論,不敢期待那些虛無飄渺的開車是否會專注的要求
那這麼多駕駛都安分守己也沒出事 偏偏就是一些用路人不長眼 難道路口不應該提高警覺嗎
台灣路上車輛一年比一年多
防衛駕駛不是叫假的
道路設計不好 自己不就更要注意
一切都是人作怪
撞到合法通行的行人
鞭刑

撞死合法通行的行人
鞭刑鞭到死

A柱就算三十公分寬都會變成透明的

中華民國缺的就只有嚴刑重罰而已
mikel
被外媒說是行人地獄的第一時間,立刻加重罰款,以及叫警察去路口假裝行人釣魚,完全沒有想要檢討硬體反正都是人的錯,這政府也真好當。
doc92018
硬體該檢討沒錯啊, 但是罰則根本就沒有重過啊. 再怎麼加都還很輕啊, 怕罰到自己人吧
找交通部討公道?我建議乾脆恢復天橋以及人行地下道才是最能夠保護行人免於死亡恐懼的
板主講的太好了。台灣現在這個現象不是一味加強開單力道可以解決的。路口環境改善等等配套措施一個都沒有做。期待罰單罰則加重可以改善台灣30多年的交通習慣。出了事靠媒體搧風點火推責任 。別鬧了
doc92018
罰則很重還改變不了現況, 大家再來討論, 問題是罰則從來都沒有重過啊
MT-10
謝謝您,政府需要我們加以鞭策
ace ventura wrote:
對 全世界的行人穿越...(恕刪)


這個有退縮啦
行人庇護島也只能設在斑馬線兩端跟中間的分隔島
不可能意外都剛好會發生在有行人庇護島的地方
最重要的是駕駛人素質
一堆不讓行人的駕駛
CX-5在全世界都有賣
CX-5在臺灣賣得不差
怎麼只有他的CX-5會A柱太粗看不到行人撞上去


個人認為是需要普及行人專用時相
行人先綠燈再換汽車,或是行人變紅燈再換車道綠燈
並加重罰則與刑責
不然路上一樣一堆不讓行人的駕駛、同時酒駕也是照樣上路
每天在路上都要提心吊膽
可能交通部長不會出來選,所以可以原諒。
哪像那個另外一個要天天開記者會的,因為會出來選所以完全不可以原諒!
所以台灣人不可以接受打疫苗死,但是可以接受在路上隨便被撞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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