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就是為何交通法規明文"單一車道禁止右側超車"後車從右側超越前車對向車流或橫向車流視線會被前車阻擋影片中肇事汽車很明確視線被阻擋反過來機車是可以預先看到肇事汽車總結來說機車為肇事主因1. 單一車道違規右側超車2. 進入交叉路口未減速3. 未注意前方路況汽車肇責為未注意路況如果能證實反應時間不足就無肇責
速度快慢用比較的比較知道,看另外一台機車的速度就會知道是否太快了,尤其是周圍汽車都停止時表示可能會有人或其他動物及車子會穿出來,有可能是其他汽機車及手堆車或攤子,人的可能性還比這些車更高,真的是開太快了
速度明明超過52km/hr 以上,只是行車記錄器的顯示在撞上前有點lag最高才來到52km/hr看看一開始剛超過另一台摩托車時,GOS 速度才拉到 4km/hr,而那車速至少都15-20km/hr了。這種騎車方式,只能說,剛好!愛騎快車就別找藉口,最好這種道路的速限是50的,就算是,騎士也超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