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人一定不能輕心,桃園幼童突開車門衝下車遭撞

叫他賠,我是說叫小孩的家長賠
jxv wrote:
桃園(恕刪)

家裡有小孩兒童安全鎖絕對要隨時鎖上啊
不過我也不覺得駕駛會有責任的說
以台灣法官的正常發揮, 應該是刑事沒罪 , 但民事要付賠償責任.
那位被撞的有活下來嗎?
mavistravel
樓上認真XD
葉梓楓
mavistravel 被撞的是這影片的車主啊,沒說錯
巴塞隆納 Superblock 速限 10公里

速度太慢開起來都非常危險. 應該是車禍不斷



日本這種巷子能開車嗎?

應該封起來禁止通行吧,

開這麽慢車子會壞掉!




荷蘭人顯然也不喜歡守交通規則, 用各種方法限制車輛速度

到處鋪磚頭, 設減速丘...就是想辦法搞壞你的車子
台灣要走這一步嗎?

怎麼一堆國民法官在吹狗雷
對向車違停開車門我這邊就要立即煞停防止有人衝出來過馬路?
當作是在美國遇到校車嗎?
以常態分析, 違停後開車門, 同時門不關就衝到對向車道的機率是多少?
信賴原則被當成紅線那樣無視了嗎?

行車紀錄器在駕駛的前方, 從小孩身影出現在門邊開始計算到撞擊, 經過9個影格
(不要跟我說看到腳踩出來就能判斷他會衝到對面喔)
以每秒30個影格換算,9個影格經過約略為0.3秒,
而駕駛眼睛在記錄器鏡頭後方,等肉眼所見到撞擊必定小於0.3秒

一般駕駛人煞車反應時間約為1~2秒, 還駕駛聊天影響注意力咧?
沒聊天精神專注一樣撞上去啦! 時速都不到30了還想怎樣?
我要是跟在拍攝車後面脾氣都快牙起來了

台灣司法想強人所難, 檢察官就藉口起訴把責任丟給法官吧,
反正這也不是第一次了
從來沒說有做防衛駕駛意外就不會發生, 但可減少傷害.

要會車看到開車門不減速還從 影片 10 (19?) KM 加速到 26KM.

家長理論上當然要負全責, 實務上就看法官怎麽判

誰在當國民法官? 笑死
這麼小就會自殺攻擊~這個厲害了

二戰美國航空母艦
看到日本神風特攻隊
自己要會閃啊
怎麼呆呆給他撞?

今天衝出來的是兒童 受傷
所以攝影車有責任?
那如果衝出來的是一台電冰箱 甚或一枚炸彈
那攝影車有責任嗎?
好屌
看第一次想說怎麼會突然有東西撞到
看到第二次才懂
這應該零肇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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