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地獄?變?行車地獄?

peter83060 wrote:
唉!正常人,四肢健全...(恕刪)


怎樣叫快速?要用跑的還是用飛的?讓你停下來等是不是妨礙車流?
難怪叫行人地獄
到底有沒有路權概念
行人路權在斑馬線上本來就比車大

如果不懂換成直行車跟轉彎車好了
綠燈時轉彎車抱怨直行車直接通過
不然呢? 先減速打個照面直行車再前進?
還是怪直行車沒看到有車要轉彎還直行?!

樓主是期望行人過馬路前先看車?
如果有車要來要讓車過嗎?
到底是要誰讓誰啊? 你開車要過人行道就要慢
看有沒有人要過不是嗎?

我知道習慣沒那麼容易改
我也不敢保證我都會留意到
但發生這種事該檢討的是自己吧?
下次要記得減速,不然撞到人就慘了
今天早上買早餐
走行人穿越道
我綠燈,都走三分之一了
橫向紅燈的汽車也沒停
直接闖紅燈從我前面開過去
到了對面後,我繼續等紅燈(因為我是要到斜對角)
又有一部汽車闖紅燈
真的抓得很嚴格的大概只有臺北吧
中南部有些人紅綠燈只是參考用的
也滿常看到逆向騎機車的

peter83060
wrote:
唉!正常人,四肢健全...(恕刪)


你還是停留在開車是「主」的觀念上。

所以「你快點過、不要影響我太多」的念頭還在,
且還很明顯地存在。
我讓「行人」過,已是委屈了。你行人還不快點過。
對吧!

你只要做到「尊重行人通過穿越道」這點就行。
你若觀念改變了,即便行人有所失序,
你心中自然沒有「你四肢健全、快速通過」的念頭,
心中自然沒有怨。

 尊重,是心平氣和的接受。懂嗎?
ace ventura
這就是台灣成為"行人地獄"的主因, 在先進國家撞到行人大機率要賠到脫褲子, 所以都知道要"禮讓行人", 不會嫌行人過馬路太慢...[笑到噴淚]
hillside
是。但太多人不但不想改變習慣,不懂尊重,反而在網路上不斷攻擊行人。
那行人需不需要尊重車輛駕駛呢?應該不需要,等死你家事。如果需要,怎麼作最好?
hillside wrote:
你還是停留在開車是「...(恕刪)
其實還是應該要回歸守法的原則,以「號誌」為主
行人過斑馬線,行人號誌為綠燈
我的看法:行人你要快過,慢過,滑手機低頭過,月球漫步過
那都是你的自由。
行人綠燈號誌,那就是行人的時間
即便你要走一半停中間,然後故意拖到剩最後幾秒再走完
那我也沒話說
但我只尊重有守法觀念的人
要是碰到紅燈硬過、不走斑馬線貪便宜直接橫跨的
不會撞你,但喇叭絕對是給你叭到底,看不要臉的是誰



當然如果是那種年老失智,或看起來就步履蹣跚,一看就知道催也沒用的
那當然就不叭了。小弟有長眼睛自己會看會判斷。您慢走~

沒紅綠的斑馬線?那當然讓啊~
萬般皆沒品,唯有檢舉高~~
1台車坐1個人, 竟要求好幾個行人要快速通過, 不要妨礙交通?
這種邏輯還一堆人讚? 難怪會有行人地獄之稱.
以前行人過馬路都能盡快通過就趕快過
現在幾乎每個行人走在斑馬線上都走路有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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