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大家如36樓樓主AI創作圖片所示,這種闖紅燈,距離斑馬線甚遠且幾乎走在靠近大馬路中央穿越馬路的行人日常也不少見,車輛也要停在行人前三公尺等行人通過?如保持適當距離慢速從行人左右穿過未造成事故,如被拍照會收到交通違規罰單嗎?應沒有法源依據吧,因不符合交通違規處罰條例第44條2項00款不禮讓行人構成要件,對嗎?現在行人路權放大檢視,都得了駕駛憂鬱症了,為了生活又不能不騎開車。
bian0728 wrote:不要鬧了任何創作不管...(恕刪) 原來不只我這樣想, 不知道說出藝術歸藝術這種話的人是真的蠢還是太天真, 還在那邊笑死, 殊不知自己才無知到可笑道理誰不懂, 真的以為眾人皆醉我獨醒? 可笑至極實務上能不能分得這麼清楚大家心知肚明, 至少在台灣是無稽之談假設今天這位學生畫的是台中人咳到肺都咳出來結果還是停電, 那絕對會是另一幅風景何況這位學生的構圖本身諷刺屬性就點滿了
完全支持此創作!!!!!! 那些網友們留言抨擊此創作的人, 照鏡子看看你們的嘴臉。你們行人的所為有多少水準?台灣行人的行為, 根本不受人尊重, 人與人的禮貌都做不到。一副 " 你TMD 我是行人, 我就慢慢走, 這我的權益,你們能怎樣的態度"禮尚往來,你的安全是安全, 我等你的時間是時間,再說等到紅燈了被檢舉算誰的?台北就有幾個路口綠燈等完行人, 右轉只有2台車 (後面塞爆)好不容易等到剩8秒行人都通過了, 後面又有行人小跑步過來,意味著,那我這次是不是就不用右轉了????原本是天龍人傲慢的通病, 但此病已經蔓延到整個台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