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場要求員警維持交通竟然還有分?

有機會你在警局待久一點

如果有遇到交班,或是勤務分配

就會知道他們其實每天出去都有固定的指派勤務

不太方便擅自離開,免得又被檢舉記警告之類

如果民眾有需求,盡量還是透過110 的勤務指派中心

讓警局派遣會比較恰當
交通違規氾濫,

執法者不能,也不想嚴格執法,

所以天天一堆人被撞死,

發文者平時不常檢舉所以覺得很奇怪有疑惑,

但是這在檢舉者眼中是很平常的。
狗聲RO+WARD獎你被撞廢,這種腦包別來!
留客干 wrote:
昨天等公車一台Lexus...(恕刪)


我必須跟你說
警察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他們就是警政署
裡面的作業員而已
政治人物出來時,跟我們老百姓也有分
alwayslee wrote:
為什麼你會覺得你去現...(恕刪)


該員警說是來督導騎樓擺地攤的,不是來處理交通的。

個人想法是,外勤警察就是必須面對各種狀況,假若這個警察當時工作就只能開地攤罰單,沒辦法處理交通,那他遇到有民眾反映交通違規,他是不是應該先用無線電呼叫請求支援,讓分局派其他同仁過來,但這位員警不是這樣,他反過來卻是問我是要現場報案嗎?講完就要查我的身份資料,在流程上我覺得有問題,在我反質疑這位警察的做法,當下引來其他民眾目光後,他才過去驅離該車主離開,如果這位員警堅持以他的職權不該處理違停,那他可以什麼都不做請求其他同事過來支援,不是要民眾打電話報警。
曉得
假設該警務人員是巡官或是所長,用無線電通報其他同仁來協助應該沒有問題,假設是到職不到一年的新人基層員警,通報請其他學長來協助也是可以處理,只是回單位可能會被學長電到金光閃閃,有些職場倫理不適合對外披露
hpvs19
若各自都可呼叫,然後離開既定路線,那還需要指揮中心? 指派中心接到報案會先看附近有沒有警網,如果都在處理案件中,指派中心才會通知最近轄區派出所請備勤人員先補上處理急件。 不懂警察勤務運作就不要亂講!
留客干 wrote:
警察看了一下就說他是來督導騎樓淨空,他不是來維持交通的,若我對該車違停這個情況不滿我可以打電話報案

警察執行勤務不是隨身攜帶個文件夾! 要罰什麼就拿什麼單

台灣交通要好,除非成立交通署,專責處理交通事項
其實說穿了就是長官要求跟績效,有長官要求,下命令警察執行一般勤務也要顧交通,或是處理交通勤務有績效,保證都會很主動
警察一個班次勤務 (巡邏+值班+備勤=12小時),不是你們想的那麼單純

有人回家打不開門、有人嫌鄰居太吵、有人寵物跑出門、有人想找人聊天
有人家裡東西忘記放在哪、有人要警察幫忙抓蟑螂老鼠....太多你想不到的奇事

只要派遣中心一個通知,就要馬上前往,否則會被民眾申訴
政府都跟你說紅線不抓直接爽停了啊,鬼島人就是喜歡踩在法律上辦事,我奉勸你內心哪怕有一點道德感羞恥心的都快快滾出鬼島,這不是你們可以待的地方。
叫你打電話報警才會有紀錄, 你隨便攔個警察,他沒做好你要去哪找人?
是不是又要怪人家吃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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