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照16歲少年摔車「頭插鋼筋」亡,竟國賠113萬

smbj wrote:
真的關心道安,更不能開先例,如此一開,豈不是保障無照出事還能獲得賠償?

公務單位如果沒錯,
無照出事還能得到賠償嗎?
如果今天是有駕照的人飆車,
對旁人難道比較安全?
有沒有駕照,只是在責任劃分時的依據,
實際上,敢飆車的人通常自恃高明.

如果賠償給無照的肇事人家屬,他們又拿這些賠償去買新車,新一輪循環再開始?

沒有這筆賠償金,
該買機車的時候還是會買機車,
機車又不是很貴的東西,
就算是汽車,該買的時候一樣得買.
偏鄉的問題不是放著就自然會解決的.

許多時候,不能用都市人眼光看天下,
台北半小時一班車許多人就會哇哇叫,
許多偏鄉還得靠政府補貼才能得到一天僅有的幾班車.
站牌搞不好還在幾公里外..........
maya95 wrote:
無照16歲少年摔車「頭插鋼筋」亡,竟國賠113萬


那要不要開一張"無照駕駛"罰單呢?

萬一是酒駕身亡會不會賠同樣的錢?

酒駕撞死人一句沒錢,你能耐我何? 不然你就關我啊。
翔仲科技
如果沒有肇事者沒有身故,無照罰單是必然,家人因故被吊扣駕照三個月,提早去吊扣(早去早回),過二天開車(BMW)等紅綠燈時被後車撞上,對方全責,對方保險全額理賠(14萬多),家人收一張無照駕駛罰單。
cckm wrote:
公務單位如果沒錯,無...(恕刪)


在公有道路,設計不良應該要國賠,這沒問題,但前提是合法使用
看看酒駕,管你有照無照,保險公司賠不?
擺明不會,因為酒駕就已經沒有合法的道路使用權對吧?

還是同道理,有人在沒有授權下侵入你家,然後他自己受傷,你會賠償?

相同,公務部門或施工單位就算要賠償,也是繳交公庫或其他合法之人或單位,絕對不是賠少年家屬
因為他本來就沒有道路使用權

如同外人踏入你家,受傷後向你要賠償?合理嗎?
皮爾卡燈
「少年無照、鋼筋外露」是兩件獨立違規事實,已證實鋼筋外露是設計不良,所以是否合法使用,施工單位都有責任,跟你舉的踏入家門的狀況不同。而保險公司理賠是依據合約內容,不是法條內容,所以也應分開討論
maya95 wrote:
水溝內有6支1至2米長的鋼筋從水溝壁中延伸而出,並非排水設施必要構造..(恕刪)


預搭接筋

有些工程因為預算問題
會分期別施作
人跌進去表示目前水溝未加蓋
也許這些露出來的鋼筋
就是預留將來二期三期
要加蓋搭接用的

說是非排水設施必要構造
才是判賠主因吧
水溝蓋算是路面
不過還是得看圖面才準
道理很簡單
照原PO定義
今天無照駕駛肇事撞死人
是否可以因為 “無照駕駛本不應該上路” 這點免責?!
如果不行
那麼造成少年因而慘死的死亡原因就應該是肇因之一
因此無法免責進而進行國賠
smbj wrote:
擺明不會,因為酒駕就已經沒有合法的道路使用權對吧?

實際上那得在保險條款寫清楚,
或者法有明訂.

道路是公開場所,和私人住家並不相同.
如果家裏有人急病,唯一會開車的人被吊照,
那該不該開車送他去醫院?
還是乖乖在家等救護車?
如果是住在山上呢???
看完一堆人反應,無怪乎交通亂象很難改善,對錯都是用自己的思維,二車道合併,後車竟然覺得另一車道的前車是換車道,而不知道自己是該讓前車....在這裡自以為是,真是太多了!

無照的16歲孩子,不管騎車理由是啥,當他摔進水溝,如果沒有頭插入鋼筋,死亡的機率是多少?行政或公務機關維護好設備,讓人民安居樂業,本就是理所當然!

無肇事違"規",不是違"法",而沒有維護好水溝設施,當發生意外,這不是違規,而是違法!
maya95 wrote:
https://udn...(恕刪)


以後是不是來個柏油路鋪的不夠漂亮、不夠平整,造成無照駕駛的人打滑,也要判賠?所以以後大家不用花錢去考駕照好了。反正看到警察要臨檢,趕快故意打滑,還可以告國家、順便告警察太過明顯出現在那裡造成無照駕駛的人心驚打滑,再多賠一項好了。莫名其妙的台灣。
翔仲科技
下雨天,在標線上滑倒受傷,這時是可以請求檢查標線在雨天的磨擦係數是否法規,若無法達標,施工單位必須全額理賠
toxin0702
如果是因為未依規定鋪設柏油,不果有沒有照都可以要求賠償。你高興你也可以不去考駕照再去找你認為不平的道路去滑倒。至於國家賠不賠就看法官怎麼判。
Nat507 wrote:
道理很簡單 照原PO...(恕刪)

別置換概念喔~

A(無照)->撞死 B(合法使用道路)

A賠B,這沒問題,這是因為致死,不是因為無照

現在是:

A(無照) ->撞到 B(設計、施工瑕疵)

C(有照,正常使用) ->撞到 B(設計、施工瑕疵)

如果,因為B的不良造成C的財損人傷,因為C合法使用,B應該賠,這沒問題吧?


但是現在,A出現在他不該出現的地方
就像某人不明原因衝到鐵軌上,被火車煞車不及撞死,請問火車公司要賠他?不用吧?
除非平交道或號誌設計不良,讓某人不得不出現在撞擊點,這樣請求賠償有道理對吧?

現在有人拿著刀槍逼少年無照騎車?
皮爾卡燈
整棟樓會把無照當主因的人,應該是大學法律課沒修好,這是法律基礎,也是影片中的歸責理論+因果關係,無照跟撞死,沒有直接關係,鋼筋跟插腦死亡有直接關係。(你舉的abc例子全錯)
皮爾卡燈
另一個基本觀念,不是有人先違法,後違法的人就免責,這也是兩回事。一堆人以為後違法沒事,別鬧了…質疑法官判決前,建議先了解一下法律,再來討論法律。一般人要批評對方英文爛,至少自己也要先懂英文對吧
maya95 wrote:
https://udn...(恕刪)


其實國賠一點問題都沒有
但是不是應該要咎責一下督導單位?
畢竟有疏失的肯定是[人]
要讓真的犯錯的人負起該負的責任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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