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mbj wrote:
真的關心道安,更不能開先例,如此一開,豈不是保障無照出事還能獲得賠償?
公務單位如果沒錯,
無照出事還能得到賠償嗎?
如果今天是有駕照的人飆車,
對旁人難道比較安全?
有沒有駕照,只是在責任劃分時的依據,
實際上,敢飆車的人通常自恃高明.
如果賠償給無照的肇事人家屬,他們又拿這些賠償去買新車,新一輪循環再開始?
沒有這筆賠償金,
該買機車的時候還是會買機車,
機車又不是很貴的東西,
就算是汽車,該買的時候一樣得買.
偏鄉的問題不是放著就自然會解決的.
許多時候,不能用都市人眼光看天下,
台北半小時一班車許多人就會哇哇叫,
許多偏鄉還得靠政府補貼才能得到一天僅有的幾班車.
站牌搞不好還在幾公里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