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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tage wrote:
你懂得是相對安全,不...(恕刪)
你說的大致上我都認同
但要不是在台灣都會區開車太沒效率,有多少人會想騎車?誰不知道撞與被撞的安全性是四輪遠高於兩輪呢?
有些人喜歡拿其他先進國家來比台灣
但在台灣的汽車購買力(實際人均+總車價)也遠不如人
停車難易度也是(車位購租金與公共車位數量)
還有地理環境與都市規劃(一堆山區加上道路狹窄擁擠的地方)
以上都是造成兩輪車多的原因
應該設法讓道路空間留給真正有開車空間的人,像是高乘載、身體不便或是工作需求者開車
而不是讓吹不了風、淋不了雨、髮不能亂四肢健全的健康年輕人駕駛著一二人汽車佔據道路空間
像是好不容易貸款買了台B來裝B,結果發現速度比機車慢多了,一怒之下就開始亂衝亂撞,撞掉人家後視鏡就不好辦了

advantage wrote:
希望政府大小眼?
你這種想法真是要不得,
政府應該是對道路上的所有交通工具都以嚴格方式管理...(恕刪)
當然要分,你覺得開砂石車撞向人群嚴重還是騎車撞向人群嚴重?
那為什麼同樣是闖紅燈,鐵路平交道的紅燈要罰的比普通紅燈重?
我想這種簡單的道理應該不用我多說了吧?
越是佔據道路空間、越是容易對他人造成傷害的交通工具,本來就該施以更嚴厲的管理手段
不是大致上是這樣了嗎?對於貨車四輪來說,的確是機車管的算鬆很多了啊......還是機車應該再管鬆一點。
altairchou 顯然還不夠,我反而希望對於兩者都能夠嚴格一點,反正對於會檢舉別人也同時避免被人檢舉的我來說,標準還離我很遠[真心不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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