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d104140alex wrote:要你這麼說 ~先來個酒駕抄家險!....酒駕出事先封家產,夫妻 父母 兒女連坐,賠完再解封! 遺產稅免稅額,國稅局認定一條人命的價值就是1333萬,還能有123萬的喪葬費用,也就是一條人命至少總值1456萬你賠不起,就別在那酒駕上路,連家裡九族都拖累!
ycc0512 wrote:我是傾向於提高強制險賠付額度及賠付項目範圍,可以納入第三人,否則,現在開車的無賴越來越多,但受害者是無計可施。 強制險,一筆錢吃到保,違規仔根本不痛不癢強制承保,保費連動罰單、肇事紀錄,當沒有保險公司願意為這個車主承保,自然等同牌照吊銷,警察隨時可以扣走車牌違規仔怕的,就是吊銷牌照,變成無牌車,不能上路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