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去年檢舉破108萬件 王世堅︰違反比例原則

違反什麼比例原則?

違反幾次就罰幾次呀!

難道殺一個人跟殺兩個人的刑期都一樣?
真的,這超靠北的
stoak wrote:
但一次7單總共要8400元會不會太過火了


我吃到一次單 就學乖了 相信87的苦主也可以教化
認真問個問題

單邊車道旁邊就是邊線然後邊線外停一堆車

車道內都是汽車排隊

機車如果要過去就只能騎在邊線上!

這時你們選擇是大家一起塞在汽車後面排隊

還是打方向燈騎在邊線上到前方路口再關掉?
跳過海的男人,頭腦怎麼了...
洽恰這個就過頭了喔
變換車道不打燈的危險性~每個行為都是一樣的!!為什麼可以不用每次都開???難不成違規幾次以後就可以吃到飽??
罪魁禍首就是監理單位考照制度有很大問題, 一堆駕駛人基本行車秩序跟規則都不懂就可
拿駕照上路, 人民檢舉竟可以造成警力負荷不了, 立委出來說什比例原則問題, 根本就是本末
倒置, 問題源頭不去改善, 就是其他單位跟人一直陷在這個惡性循環裡面, 而且還互相指責
....真的有夠厲害
stoak wrote:
更有機車騎士曾一次接7單全是罰單,總共要吃8400元罰鍰,顯然違反比例原則。


一次七張這種人適合行駛在馬路上嗎?
台灣怎麼會選出這種水準的立委
興仔XD
他是號稱冥盡黨的良心[挖鼻孔],都這樣了,那其他的都是[大笑]
警力不足?每次在路上遇到警察時都是閒閒的逛大街,看到一堆違規不去舉發,這樣敢嘴說警力不足?

違反比例原則,那就罰重一點增加罰鍰,罰到違規者學乖後就不會再違規了,這樣檢舉案件與罰單自然會減少,剛好符合比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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