妹子行人路邊走,莫名被撞倒

jxv wrote:
高雄 路竹 中山路二...(恕刪)

哎 台灣的人行道道路規劃...
@潛水夫@ wrote:
可以很認真的說,

這件車禍,交通隊給的初判大概機率機車肇責比較大,

但如果花3000送鑑定之後,

完全依照法令解釋:「車道」是讓車輛優先行駛的道路設施。行人只有在「行人專用的設施上」行走,行人才擁有優先權。

行人走在「車道」上,屬違規行為,警員是可以開罰三百的。

最後的結果,大概應該是機車肇責三成行人要負擔七成肇責。

最大的解釋就是「行人不應該走在「車道」上,所以肇責較重。

很顛覆觀念嗎?是的不要懷疑喔!不信去問了解的人。

不要說路邊停一堆車,行人無處走。

除非路邊那些屬於違規停車,或合法可以停車。但停的不符合路邊停車規範不然無責的。

「偶發之事件肇生之原因,而被告將其所有車停於上址路邊之行為,就此客觀存在事實,依吾人智識經驗判斷,並非通常均有發生同樣損害結果之可能,其侵權之行為與損害之發生間,僅止於「條件關係」或「事實上因果關係」,而不具「相當性」,仍難謂該行為有「責任成立之相當因果關係」,或為被害人所生損害之共同原因。」

這段話是某案件某法官的車禍因果關係判決文節錄。

當然也有法官有不同解讀路邊車輛因果關係的。

不要以爲只要行人被撞一定都沒肇責,法官不是這樣在看待的。

剛剛有人拿這個案例去一個討論群組,群組裡面有車鑑會官員
依照車鑑會官員的說法,行人要負擔肇責是指穿越馬路,這個案子行人無責。
@潛水夫@
跟我這邊遇上案例實際下來所瞭解車鑑說法剛好相反。也無所謂,反正到最後都是由法官心證決定結論。採信就省事直接寫判決結案,不採信車鑑會結論法官自然會去翻法條與案例用心寫判決駁反車鑑理由結案!
@潛水夫@
而且車鑑會也不是一個人說了算,他一個人的看法也還不能全權代表車鑑會所有參與案件人的看法。
這個妹子好正阿,心疼...
真三寶無雙

還好前面是紅燈,大車顧路被拖,拖車開不快煞停了

不然司機今天又睡不著了

是要寶到什麼地步,能夠騎車騎成這樣

放大畫面,多看幾次,就能發現

肇事的三寶,車尾燈一直亮著,但撞下後,並沒有更亮(沒煞車)

也就是當下既沒看到前面的機車、也沒看到旁邊的人,大概率是睡著了
這是在柬埔寨嗎?
仔細看了幾次影片
應該是行人走在車道上(我還特地去看Google 地圖的街景)
然後前方機車突然閃避
後方機車閃避不及撞上行人以後把前方機車壓倒

而行人都走到車道了
是誰的問題
就是路邊那個機車店滿出來的佔用的吧

不過行人完全沒問題嗎?
以前小時候都一直宣導走路的時候不要併排行走
現在沒有了嗎?
不過我是認為都走在車道上了更是該注意

總而言之
這種社會共業
大家多注意吧


Google 地圖之前店外的狀況


比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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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地獄 可憐機車族只能騎邊邊跟行人爭道 撞到行人又要被靠北
ccs911
最好你家裡所有人出門都不用走路當行人
小雞飯
出現了出現了,二輪最高尚
道路設計有問題 加上遇到三寶
撞人的那台機車 行車經驗不足,
被前方機車給耍了!

類似下面動圖,後方汽車一直按前車喇叭,
前車不爽,接近前方停止的車輛時,
突然閃身....


行人走在滿是違停的道路上,盡量避免 並排行走,
能逆向走就逆向走,不方便逆向就 走幾步轉頭瞄一下後方

當然行人也可以什麼不管,並排行走,被撞後再來處理後續問題。

純好奇耶,大車是被拖吊中吧?

如果大車在拖吊狀態被撞到,大車會有責任嗎?
ymy7171
算拖吊車的阿...不過這影片看不出有什麼責任 還好沒碾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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