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stjohn wrote:
最近新聞在熱的交通類...(恕刪)


扣車場以後就是全台最大停車場

為何有銷燬車輛沒有扣車車輛
扣車有保管責任
看看多少車被拖吊後沒來領的

扣牌順便車輛銷毀
才會真的很痛!
政府唯一可以扣車就是這台車沒有繳稅
所以不要再腦補扣牌順便扣車
假牌犯的是偽造文書罪
與車無關.....
有人提案阿
樓主趕快去附議
被抓到AB牌假車牌一律沒入車輛壓掉

假車牌被抓到的當下是會被扣車的
因為沒車牌不能繼續行駛
也不會丟在馬路上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12 條
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三千六百元以上一萬零八百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行駛:
一、未領用牌照行駛。
二、拼裝車輛未經核准領用牌證行駛,或已領用牌證而變更原登檢規格、不依原規定用途行駛。
三、使用偽造、變造或矇領之牌照。
四、使用吊銷、註銷之牌照。
五、牌照借供他車使用或使用他車牌照。
六、牌照吊扣期間行駛。
七、已領有號牌而未懸掛或不依指定位置懸掛。
八、牌照業經繳銷、報停、吊銷、註銷,無牌照仍行駛。
九、報廢登記之汽車仍行駛。
十、號牌遺失不報請公路主管機關補發,經舉發後仍不辦理而行駛。
前項第一款中屬未依公路法規定取得安全審驗合格證明,及第二款、第九款之車輛並沒入之;第三款、第四款之牌照扣繳之;第五款至第七款之牌照吊銷之。
第一項第四款、第六款及第八款之汽車當場移置保管,並通知汽車所有人限期領回之。
汽車未領用有效牌照、懸掛他車號牌或未懸掛號牌於道路停車者,依第一項規定處罰,汽車並當場移置保管及扣繳其牌照。
沒這麼大的停車場,那就強制加裝GPS也可以呀,做不做而已
扣車也要有這麼多地方放
那不就等於是免費停車場?
扣車要多收費,又有幾個人願意多繳那昂貴租金?
GC_幾米 wrote:
政府唯一可以扣車就是這台車沒有繳稅


用假牌=這台車子沒繳稅, 都假牌了他怎麼繳稅? 既然沒繳稅, 那可以扣車吧!
不知道這理由是否充分.
然後你要補充說他的車子有繳稅, 因為種種原因, 他的大牌被扣了, 所以弄張假車牌來掛, 對嗎?
這不好說唷, 也許被扣是去年前年的事情了, 掛假牌免收罰單免繳稅爽到, 然後就一直用假牌也是很有可能的.
畢竟一時假牌一時爽, 一直假牌一直爽.......
有動機掛假牌或已在掛假牌的,
看到這個說明不是幹在心裡,
再不就是在網路上想扭轉風向,
隱約表達這不是多嚴重的事,
這類畜牲拿別的案件對照,
說掛假牌罰得比其他案子重,
或是說酒駕啦、癲癇啦⋯⋯這些政府怎麼不檢討,
或說有失比例原則,綠政府搶錢⋯⋯⋯,
意圖讓輿論不要注意到此型態的刑事犯罪,
想避免受到社會大眾關注,
然而現在很多掛假牌的同時有其他刑事問題,
且呈越來越多的趨勢,
所以現在政府開始進行牌車皆扣的前期作業
畜牲們發現得改用其他方式帶風向,
避免成了政府整治的重點,
現在又有對掛假牌人人得而誅之的詳細方式,
畜牲或準畜牲們又開始想用各種方式移轉焦點,
讓我們繼續觀察下去人畜怎麼個鬥法。
tony333324 wrote:
用假牌=這台車子沒繳...(恕刪)


用假牌誰說一定沒繳稅?
用假牌常常是超速/酒駕被扣牌,又想偷開,所以掛假牌
如果沒繳稅,肯定被扣車然後被拿去廢車場夾掉
至於其他犯罪的念頭掛假牌......只能靠警察取締,我們老百姓能做什麼?
tony333324
你是否有想過"驗車"這件事情, 很有可能根本上被扣牌後就停牌了, 因為一時假牌一時爽, 一直假牌一直爽~ 連復牌驗車都不用了....一直爽唷.
GC_幾米
tony333324 你很無聊,你爽就好
案一:
某人A把子彈裝在槍枝裡,
開槍將彈頭射向某人B貫穿心臟致B於死,
A犯殺人罪(非告訴乃論,俗稱公訴罪),
彈頭、彈殼是扣案的證物【重點一】,
槍枝會以犯罪工具併扣,
三審定讞結案、B服完刑出獄後,
槍枝發還B【重點二】。

案二:
某人A把假牌裝在車上,
然後開車行駛於公共道路,
A犯偽造特種文書罪(非告訴乃論,俗稱公訴罪),
假牌是扣案的證物【重點一】,
車輛會以犯罪工具併扣,
三審定讞結案、B服完刑出獄後,
車輛發還B【重點二】。

案一的重點二,做為犯罪工具的槍枝是非法私產,其實不會發還。
案二的重點二,做為犯罪工具的車輛如果是合法私產,應予發還。

謎之音:犯罪工具不論合法或非法,不是都應該要沒收嗎??
車子是私人財產
產權可能很複雜
經常車子不是本人的,偷來的呢?扣了誰繳保管費呢?
車子是朋友的呢?掛公司名下的呢?扣了到底懲罰誰?
車子有抵押或是車貸,扣了會妨礙銀行或債主的債權行使呢?

車牌是允許上路的文書證明,這部分違規只能懲罰這個部分

車牌跟車子是兩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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