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家人被撞死,我方零肇責
對方判八個月+80萬
鬼島就是鬼島,沒救了
kkaajjss
節哀 拍拍
s930050s
如果不是行人死亡以輕判居多,你拿到的錢應該是強制險200萬+80萬=280萬
bachelor.boy wrote:
許男肇事後沒有第一時...(恕刪)

這是常態性的問題...
司法可笑不是一天兩天了...
下個星期也沒人談..也不會有人PO文了
司法已死
想修法?
小黨提案根本沒人理你
大黨只顧政治攻擊,誰理你這沒選票的議題?
媒體被政客把持
整天不是攻擊對手就是在宣傳黨的偉大
最後爛鳥還會酸你一句
不爽滾出台灣
npnpnp1979
817萬的選擇 智商低的 多數人...
s930050s
國民黨和民進黨都一樣爛
有夠危險==翻成這樣到底是怎麼開成的
撞到人還在笑,太誇張了,這種人就是披著人皮的魔,最近另一個鋼琴家的新聞,那個被點名的簡姓指揮出來澄清被訪問的時候也在笑,真不知道這種人在笑甚麼,就不怕報應
暱稱真難想 wrote:
第 276 條
因過失致人於死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沒有和解
犯後態度也不好
只判一年有期徒刑有點輕了


不是有點輕 是非常非常輕...

一條人命在台灣 就是這不值錢

應該要有暗黑組織 專門處理這類 垃圾的

無法無天的鬼島
因為是人權至上的台灣

但僅限活人
bachelor.boy wrote:
許男肇事後沒有第一時...(恕刪)


社會事交給社會人士處理
花點費用伸張正義
這個我很久以前就有想過

犯罪者

全身器官應該要直接拍賣來償還受害人家屬
bachelor.boy wrote:
還在現場嘻笑


天空跳棋哥
去靈堂捻香
居然也笑的出來
真的讓人很無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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