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公布高風險駕駛照片,但是,完全沒有鳥用

本來就沒用,就連開罰扣牌吊照都沒用,只有關起來才有用,關個兩個月就白頭每個出來也乖乖的
這種公布,不如不公佈。

簡直是可以類比國防布。
貼在這些駕駛的住家巷口, 保證有效.
學學日本吧!?
直接公佈長相,保護什麼壞人的個資
一樣違反道路安全規則致人傷亡,不只照片還有個人很多身材相關訊息都公告
不只在網上公告,而是各大人流匯集處都張貼…
Albert 厄博特
中肉~老闆我要一盤中肉~[^++^]
我建議直接更換車牌比較有用!

只要被取締過酒駕的車牌,號碼不用換,一律更換成紅色 (或其他鮮艷的顏色) 的!

路上絕對超容易辨識!也更容易讓人感到羞愧!警察也更能特別關注!

有人會說車子可以換人開!

但我認為這樣反而更能增加讓車主 (親友) 一同防止酒駕的效果!

至於換車:

窮人:沒幾台可換
有錢人:至少有財產可賠給對方
hsupw wrote:
我建議直接更換車牌比...(恕刪)


有錢的猴子:身分的象徵?!
這樣公布有意義嗎?
這根本是智障政腐推卸責人的做法
政腐說我有公布囉,
你被撞的話你沒注意看是不是這些人快點避開嗎?
Albert 厄博特
智障政腐推卸責人已經從阿咒阿公輩到現在了~趕快革掉現在的政府,幫未來的台灣人謀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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