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個兩段式左轉的問題?

sendoffy wrote:
如果你有辦法跳進湖裡面去代轉,那算你厲害!!...(恕刪)


你可以順著路看下去,

成功路5段420巷口、民權東路6段485號前,

都要兩段式左轉...

google map的地圖都是舊的,

現在標誌、停等區都已經劃好了...

至於金龍路的照片...那也是舊的唷!

再說一次,

交通號誌、標誌、標線是因時、因地制宜的,

你可以詢問你的里長,

請他辦理交通會勘時通知你一同前往,

你可能會比較了解...
官員和政客
或許是 週遭有血綠親人或家庭外的好友
投票選出來的

應該先把這種人 痛罵一頓

還有啊
如果台灣的官員 要是會洗腦
早在好幾十年前
台灣不用買武器、不用花自已的錢、也不用跟人民收稅
直接拿洗腦的本事 直接對付外國人
台灣老早就是 世界NO.1的強國

也比洗 這種 交通規則的腦 不是更好嗎?


會洗腦 只有 電影才看的到!

---------------------------------------
如果台灣會洗腦 馬路早就不會有死傷
只要洗不闖紅和酒駕、不隨意換車道
怎麼在馬路上開 都嘛更安全

千萬別不知道被諷刺 還自得其樂
---------------------------------------

這幾天都沒事.倒楣事都沒發生,唬爛再倒楣一個月
如果 台灣會洗腦 早就不會 被澳洲、中國等國
老早就不會打壓台灣的主權
還給台灣冠上 什麼 中國台灣


這幾天都沒事.倒楣事都沒發生,唬爛再倒楣一個月
想要一部時光機 wrote:
成功路5段420巷口、民權東路6段485號前,

都要兩段式左轉...

google map的地圖都是舊的,

現在標誌、停等區都已經劃好了...

T字路口硬要待轉,結果就是變成機車要橫置於慢車道上,反而容易成為汽車撞擊的對象

從照片上看得出來,停等區已經佔用慢車道一半的空間了,如果有汽車沒看路,就等著被撞上去


或是你要撞電線桿後再進停等區?


還是你要用扛的進停等區?
胡言亂語 僅供參考
sendoffy wrote:
T字路口硬要待轉,結...(恕刪)




再說一次「交通號誌、標誌、標線是因時、因地制宜」的,

要是認為設計規劃不當,

請跟相關單位反應。


你的第一張圖,

要是沒這待轉區,

請問機車要怎麼左轉?

直接橫越N個車道?

這樣有比較安全嗎?



另外...要是「汽車沒看路」,

你騎哪裡都會被撞...
sendoffy wrote:
在Google Maps沒看到金龍路左轉成功路4段有要機車兩段式左轉的標誌。如果有,就是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99 條...(恕刪)


說真的,要是有「要機車兩段式左轉的標誌」

我還真不知道為何會違反99條的規定....


99條第一項 : 機器腳踏車行駛之車道,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無標誌或標線者,
依下列規定行駛:


機車依照地方政府劃設的標線或標誌行駛並沒有錯,地方政府除非都沒有劃設標誌或標線就依照99條第一項的以下幾款規定行駛:
一、在未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應在最外側二車道行駛;單行道應在最左
、右側車道行駛。
二、在已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雙向道路應在最外側快車道及慢車道行駛
;單行道道路應在慢車道及與慢車道相鄰之快車道行駛。
三、變換車道時,應讓直行車先行,並注意安全距離。
四、由同向二車道進入一車道,應讓直行車道之車輛先行,無直行車道者
,外車道之車輛應讓內車道之車輛先行。但在交通壅塞時,內、外側
車道車輛應互為禮讓,逐車交互輪流行駛,並保持安全距離及間隔。
五、除起駛、準備停車或臨時停車外,不得駛出路面邊線。
六、不得在人行道行駛。


紅色字的地方需要我幫忙翻譯嗎?
mulover88 wrote:
何必花這種時間去賭賭...(恕刪)


奇怪
我騎機車也常不待轉 怎麼都沒被撞到吐血呢?
難道550cc +的就不是機車嗎?
本文所載資料僅供玩笑,並無影射任何人,事,物之用義。本人對該資料或使用該資料所導致的結果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惡法亦法~~
想要一部時光機 wrote:
再說一次「交通號誌、標誌、標線是因時、因地制宜」的,

可是腦殘的設計比比皆是
想要一部時光機 wrote:
另外...要是「汽車沒看路」,

你騎哪裡都會被撞...

然後待轉的跟等紅燈的機車
一起被後面的汽車當作保齡球瓶,來的全倒
嘯狼:不要因為年冬歹,就來搞我 (嗯,這年冬不是普通的歹)
說真的
我覺得要不要待轉根本是看官的心情
總統府前的那條路
重慶南路不可直接左轉凱達

他有禁止機車左轉且三線道
我認了
但不能待轉!?
市府給我的回應是
"因配合出入口進出需求並無人行道,且受限管制範圍,其行人通行空間有限,設置機車兩段式待轉區,將大幅縮減行人空間,為保障行人通行安全,故無法畫設機車待轉區"
"係考量該路口並無劃設機車待轉區,將與行人動線產生衝突"

所以倘若在沒規劃待轉格及牌子的狀況下
是否如果被開單可以依照市府的說法去申訴取消?
鬼島一堆鬼腦袋! 台灣有三寶,政客、嘴砲、辦不到!
想要一部時光機 wrote:
十次車禍九次快,


...
妳還真相信阿?
比如在高速公路
倘若妳開個時速200
沒有人突然剪妳線什麼事情都不會發生
反過來
一定會出事
所以車速導致車禍是主因嘛!?
不是嗎
我看是侵犯路權才是導致車禍發生的原因吧
汽機車直接左轉
有時候還是會出車禍
開很快嗎?
沒有阿
是因為轉彎車未讓直行車
鬼島一堆鬼腦袋! 台灣有三寶,政客、嘴砲、辦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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