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865426 wrote:有X證欠2E 連債主都要對他對卑躬屈膝還可以分期300年還款計畫 一語道破!所以台大法律系路上走,防護,血量+200但有某黨證,傷害,防護,血量,援助,團戰+2000000已羨慕!好像取得黨證的CP比較高台大法律系太難了念了,加成也不夠多...
. wrote:刑法185條!! 估計要成案起訴 . 甚至判刑 . 應該是不太可能除非有幾種情況例如阻礙救護車通行.造成傷患死亡阻礙消防車通行.造成火災擴大傷亡或是其他延遲救災搶險的公務車輛進出去那邊的車輛.我看清一色都是去遊玩的阻塞個一兩小時~在台灣道路其實也沒啥好驚訝的
這個縣市的警察根本在亂搞。一開始不想處理就說是無法開罰,被輿論公幹之後就改用很難被起訴的刑法來法辦,最後很可能會是不起訴來結案。我都很懷疑這個開賓士的背景是有多硬,不然一個妨礙交通的違停哪會搞出這麼多事。
seatree wrote:這個縣市的警察根本在亂搞。一開始不想處理就說是無法開罰,被輿論公幹之後就改用很難被起訴的刑法來法辦,最後很可能會是不起訴來結案。我都很懷疑這個開賓士的背景是有多硬,不然一個妨礙交通的違停哪會搞出這麼多事。 天高皇帝遠,山上報警,趕上山都要一個鐘頭的地方...只是台灣人真的法治觀念很差違規=違法只因為違規被開單就找民代關說直到關說民代多到足以修改法條導致沒法被檢舉之後更直接無視法律,想違規就違規?這就是台灣的法治......與其怪警察,更應該檢討是民代怎麼了?民眾的法治觀念怎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