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討論]不爽擋道 國光司機扔檳榔渣

那個歐巴桑是有找民代...這是重點,不然誰鳥他...
國光司機太笨.票根竟然還留著...
我朋友比較機車,車上都放1元一堆..專丟這種腦殘駕駛...

la401209 wrote:
我並不是為這婦人辯駁...(恕刪)


這樣講好像也沒錯....不過....老實說....

身體狀況不佳時....不應駕駛車輛上路....這樣對自己及其他用路人都好....

比如你精神狀況不好...頻頻打瞌睡...還是硬要開車上路...結果發生車禍....這要算誰的呢?

遇有突發性的身體不適之類的情況...應該是先盡量將車安全的停靠在路邊....不是就這樣停在路上....

突發性的昏迷不在此限....但這種的比例少之又少...一般人昏迷前身體多少已經有些不適....

如果是車輛故障...在未下車擺放三角警示牌之前...最少也要先打個雙黃燈讓後方來車知道前方車輛有狀況...可以提早準備安全的變換車道以繞過故障車輛....

當然...開車不比開飛機...對駕駛的要求不需要那麼嚴謹....背負的人命也沒那麼多....

但開著一個重達一噸多的交通工具上路....如果都不能顧及周遭情況來行駛的話....還是很有可能會對路上的車輛或行人造成生命上的危害....

我不是想要把開車上路搞得好像是一件嚴肅的事情....不管開快開慢....除了不要去撞到別人以外...也請注意...


"不要造成容易被撞的情況"..... 比如中間車道右(左)轉之類的...
la401209 wrote:
這是很基本的防衛性駕駛觀念,這有什麼好奇怪?
你既不能要求每個人都能規矩的駕駛,
你就要預設許多人各種駕駛的情形,包含一切不規矩的駕駛方式。

連這種安全觀念都沒有,怎麼能奢望安全的回家?


您開過車嗎?? 或說您常開車嗎??

樓上有人說了,大客車如非必要(需左轉)正常是不會行駛內線的。而從報導的文字來看,小客車能靠左讓出路來給大客車通過,大概當時小客車也不是行駛最內線。我是不知道那條路有多大,是不是大到內2線道都是左彎專用,所以後車一眼就可以看出前車的意圖,即便前車連方向燈都沒打.....

紅色的文字真是誤人子弟!
交通規則就是在確保每一個駕駛人都能信賴其他駕駛人遵守行車規定為目的,並在每一位駕駛確實遵守也信賴他駕駛人確實遵守的情形下把事故機率降到最低,不要本末倒置的把例外當作正常!

很多關於交通事故的司法判決都會提到所謂對交通規則與號誌等的"信賴保護",多去爬爬文!
dindinke wrote:
不爽擋道 國光司機扔...(恕刪)



我覺得小客車駕駛人也要檢討,路不是她家的(在路中任意減速)...


當然,國光號也有錯...
la401209 wrote:
我並不是為這婦人辯駁...(恕刪)


根據道路汽車行駛之規定

汽車在同一方向行駛時,除擬超越前車外,後車與前車的距離,應保持可以煞停車之安全距離.
汽車除遇到突發狀況必須減速外,不得任意驟然減速.
前車如需減速暫停,駕駛人應先顯示燈光或手勢告知後車.

亂丟東西...保證是大客車不對.
那婦人呢?
上述條文內容?他有做到嗎?
Billy.Huang wrote:
您開過車嗎?? 或...(恕刪)


紅色部份是誤人子弟???

你大錯特錯了!紅色部份是「防衛性駕駛」的守則。

什麼是「防衛性駕駛」?你不懂?那還能說人家誤人子弟?

職業駕駛必須要有「防衛性駕駛」的本領,這提出的大大說的一點也沒錯。

簡單說,一個稱職的「職業駕駛」必須要能夠「預測危險」,提早防範。

很難對不對!
所以才是「職業駕駛」的課題,而不是一般民眾的課題。

如果只會依「燈號」、「手勢」來判斷情況,那「職業駕駛」就不是「職業」駕駛了。



gojen wrote:
紅色部份是誤人子弟?...(恕刪)一個稱職的「職業駕駛」必須要能夠「預測危險」,提早防範。</


職業駕駛是指以駕駛為職業的人,通常一天開車時數比一般人長,有些大型車設立更高的門檻(大貨車-->大客車-->聯結車),技術也比較好

職業駕駛不是神,沒辦法100%預測危險,只要有1%危險因子存在,就可能發生事故....有些運送貨物需要平穩,有些是車子比較高(遊覽車上有40~50條人命,比小轎車駕駛人不值錢???????),有些是貨物比較重(你知道慣性嗎???),如果急閃會發生什麼事情?............ps:也告訴我們在路上離大型車遠一點,或保持安全距離

=============================
如果跟在後面的是載著很重貨物的大貨車,早就....

=============================

所以小轎車有錯在先,國光司機有錯在後

gojen wrote:


紅色部份是誤人子...(恕刪)



其實..."防衛性駕駛"應該是所有駕駛人該有的基本罷了....

不只是要觀察到前方視線範圍內的所有車輛動態...做出預防準備外...
也要能注意到後方車輛動態....不要造成讓後方車輛需臨時煞車來應對的舉動...也就是預防被後方車輛撞到的可能性...

國光號司機有做到"防衛性駕駛"...才沒撞上去....但婦人沒做到"防衛性駕駛"...才會讓後車突然煞車以防事故發生....

國光號司機沒有撞上去...基本上沒有錯..."錯在他很不爽" 亂開車的婦人....而做了丟檳榔渣的舉動....

所以...這件事告訴我們...即使那些白目駕駛再怎麼亂開車...被他們擋到路或嚇出汗的人...只能幹譙在心內...最多關起窗戶罵....不可以做出有警告或教訓的行為或舉動....

p.s:認了吧...不會開車的就是不會開...不會因為這樣他們以後開車就會比較注意的啦......
我已經說過了,我沒有說婦人沒有做錯,
我只是覺得要多討論防衛性駕駛的觀念,以及駕駛的品德,
每天幹譙別人、批評別人,交通不會更美好,
不如多提升自己的駕駛技術和品行,要求自己容易多了,
自己不要為別人的麻煩,也使自己比較不會陷入危險的環境。
Black Ocean和gojen看懂了我所要表達的。
至於我開不開車?看清楚我所寫的,我每天上下班要開車、坐公車,
職業駕駛的嘴臉,我看多了,私家車駕駛沒品,我不能要求什麼,
但職業駕駛尤其是巴士駕駛,應該要多考慮到乘客的安全,
而一個品行惡劣的職業駕駛,對任何人來說都是極大的安全威脅,
我就坐過駕駛行為很『暴力』的公車在路上與私家車相撞,
對車上的乘客來說,那不是一個很愉快的經驗。
若是文中不是客運司機,而是卡車司機,他的威脅範圍會小很多。
還有,正常情況下客運駕駛不會行使內線車道的情形,
到台北市的馬路上去看看,除了公車專用道,
很多公車駛在外側車道、中間車道、內側車道上,不斷的變換車道,
還有同時橫跨外、中、內三線車道的,整台公車躺在整條路上,
方向燈也不一定會打,這些職業駕駛因為自己的車大,沒在怕的啦!
就算撞上了,死別人不是死自己,賠錢就賠錢!反正還活著比什麼都強。
跟在他們旁邊的私家車、小機車,最好更要具備防衛性駕駛的觀念,
不然,有一天你會發現公車撞到人真的常常是沒有感覺的。

我建議不懂什麼是防衛性駕駛的駕駛人,應該要去充實自己,可以去報名『安駕班』,
附上網址 http://www.e-hsc.com.tw/
WAGAILI wrote:
根據道路汽車行駛之規...(恕刪)


汽車在同一方向行駛時,除擬超越前車外,後車與前車的距離,應保持可以煞停車之安全距離.
汽車除遇到突發狀況必須減速外,不得任意驟然減速.
前車如需減速暫停,駕駛人應先顯示燈光或手勢告知後車.

亂丟東西...保證是大客車不對.
那婦人呢?
上述條文內容?他有做到嗎?

*************************************
文中沒有顯示婦人是緊急煞車,所以在後方的車子必須預設前車的煞車行為都是『合理的』,
即使婦人是任意煞車,後方車也沒有理由追撞前車,除非前車加速『倒車』,縮短安全距離。
婦人車上理當有第三煞車燈,因此煞車會有『顯示燈光』以提醒後車,
至於『手勢告知』,是用在己車沒有燈號可以顯示的情況下替代行為,在一般情況下非必須行為。
若是照文章描述來看,我們並不知道車道是雙線道或四線道,所以無法得知婦人停車點是否合理。
若是婦人停車於最內側路口前,可以合理領會預備左轉,若否,則婦人停車妨礙交通,
但若是只有一個車道,婦人在路口處停車,可視為預備左轉,也可能是路口前方塞車,
婦人為保持路口淨空原則而停車,後車請耐心等候,
不過文中婦人後來向左靠讓後車過,可能是開進十字路口中靠左,那這是合理的左轉動作。
總之,從文中我們都無法確切知道婦人的動作是否合理,就看各位對於當時情況的推想,
但是客運司機的行為是絕對不可取,那是流氓行為,具有攻擊性的暴力行為。
但就事實,惠來路和市政北七路,都是雙線道以上,因此婦人若不是停在內側車道,
那就是不對的,但若是婦人的確是在最左側車道停住,客運司機都必須是為前車預備左轉,
他更沒有理由再左轉車道要求左轉車讓道給直行車。
因此婦人的部份其實爭議很大,還要看她是停在哪個車道才能公正的來討論,
但若是客運司機的品行好、以及他有正確的安全駕駛觀念,
我想他是不會對於婦人的行為採取如此惡劣的舉動,但可見的是,兩者他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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