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個澎湖人 wrote:
我也是高雄人,可是,...(恕刪)
我是台北人
右轉時
我喜歡停下來讓行人先走
這條規定還沒公告前
我就有這種習慣
對了
我忘了跟你說
我是在開吊車的
不停下來
可能會好幾條命
不過我開轎車也一樣
習慣行人都走得差不多才轉過去
後面被叭是一定要的啦



twdavid wrote:我覺得台灣就是這樣有問題,交通警察取締違規,錯在哪裡?
我甚至希望建議政府,交通違規不要再罰錢了,我就不信台灣要走到闖紅燈要判死刑的地步,台灣人才不會闖紅燈!你告訴我,你綠燈的時候,順利的過馬路的次數多還是不順利多?不都是因為別人停了綠燈,你才可以好好的過馬路嗎?為甚麼輪到你紅燈了,你卻不讓別人好好過馬路?
少用點人力,用重罰吧...
像火車的查票也一樣,不用特別安排人力去查呀,像歐洲一樣"少查重罰"不是很好,隨便抓一個罰五十萬就好啦!沒錢?那就去坐牢阿,監獄人滿為患?那就社區服務,讓他去查票...
當然,這時候,為民喉舌的民意代表又會出現了...我覺得好像是有台灣可以把"違法"合理化,然後把"取締"污名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