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shvci wrote:看來你在地球很久了但是看不懂中文?如果是您描述的狀況那被碾過就"不是因為沒保持安全距離而造成碾過的"那當然沒責任~但~這是本來就無責~而不是免責...而我不是說所有被碾過的車禍都是沒保持安全距離造成的...而是說當發生是因為沒保持安全距離而碾過的事故時~沒保持安全距離的人不能免責~有看懂了嗎? 整個版六十頁,應該沒有人在反對自己未保持安全距離撞到前車或原車道摔落的重機騎士,不該有責任 (當然夜晚可能需要除外一下)大家討論的都是上面除外的狀況....
一點都不好啊~你說他沒事躺在那壓到免責~你又說不出他是不是沒事~怎麼會好呢?活體躺在高速公路上,壓到為什麼要有責任??因為怕某些恐怖觀念的三寶亂壓啊~是你沒爬文吧? XDJohnny_depp wrote:錯! 偶是先分類...(恕刪)
mars911mars wrote:請問一下騎士要彈多遠被後車輾斃才算是後車未保持安全距離呢 偶個人認為,情境一: 同車流或接近的車流,當下發生,只要重機騎士噴飛到原車道外被壓,就該免責情境二: 既成的意外事實,就人躺在那邊不知幹嘛,後車壓過免責除白天日落時間一小時前有責任,另白天有雨霧與隧道內壓過一律免責
csshvci wrote:一點都不好啊~你說他沒事躺在那壓到免責~你又說不出他是不是沒事~怎麼會好呢?活體躺在高速公路上,壓到為什麼要有責任??因為怕某些恐怖觀念的三寶亂壓啊~是你沒爬文吧? XD 所以根本不用管他有沒有事啊,反正壓到免責就好啦三寶亂壓有責? 為什麼要有責? 怎麼會是亂壓? 應該是活體不該亂出現在車道上吧? 倒因為果人家是正常行駛,就跟壓到碎石一樣,誰會注意路上的小碎石啊
為什麼一定是彈出去之後,後車會輾過呢?那彈到對向車道,被對向車輾過呢?萬一該路段限速100,對向車開110,亡者家屬是不是又可以牽拖如果開100的話就可以煞住或是有反應時間可以閃避不會輾斃之類的廢話?恐龍法官檢察官又要用應注意未注意來定罪呢?
sonsin wrote:為什麼一定是彈出去之後,後車會輾過呢?那彈到對向車道,被對向車輾過呢?萬一該路段限速100,對向車開110,亡者家屬是不是又可以牽拖如果開100的話就可以煞住或是有反應時間可以閃避不會輾斃之類的廢話?恐龍法官檢察官又要用應注意未注意來定罪呢? 所以依照偶的訴求定義,壓到免責就皆大歡喜啦重機騎士要怎麼彈怎麼飛都沒差,反正壓到沒事,不用擔心
應該是未保持安全彈射距離,如何預料騎士會往哪裡彈,哪邊飛,基本上騎士已經與車輛分離了,而且,彈射後意識清醒,倒地可以立馬起身?就算你可以立馬起身,這裡是國道,人可以站在國道上?那麼失去意識,跟車輛掉落物有什麼不同,掉落大型廢棄物在國道,可處罰鍰,可究責賠償,可開立罰單,與前車未保持距離是指對車輛,還是指未與掉落的大型廢棄物保持距離?
Johnny_depp wrote:是可以修法,不用等重機上去啊不過問題是現在是"重機"要上去了,但還沒修法........(恕刪) 民國67年國一全線通車一直到今年105年共38年,汽車都開了這麼長的時間怎麼沒想到要修法呢?怎麼現在忽然想到啊?表示一直以來汽車撞到翻車彈出來的人體,按照目前法規就可以搞定了啊。
mars911mars wrote:那麼失去意識,跟車輛掉落物有什麼不同,掉落大型廢棄物在國道,可處罰鍰,可究責賠償,可開立罰單,與前車未保持距離是指對車輛,還是指未與掉落的大型廢棄物保持距離? 偶遇過未與前面的雙人床墊保持安全距離所以有壓到雙人床墊偶該被判什麼責任?假設連雙人床墊都可以壓到,忘了是King size or Queen size,那單人份的肉體被壓應該也不意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