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奕兒612 wrote:
叫龜車只有在超車道...(恕刪)
所以,是不是"最高速限"無所謂?
您弄的小弟好亂
劉奕兒612 wrote:
喔
你答錯了...
【法律】寫:行駛於高速公路不遵守管制規則而未依規定行駛車道要處罰
此規定是指【交通部會同內政部定之】的高管規則
高管規則說沒要超車的話 可以用???不會堵塞後車的最高速限行駛
因為法律說不能超速 所以最高速限行駛不會堵塞後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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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席 宣判 龜軍大獲全勝///

chienchenghung wrote:
也能自我腦補 :
從法官的說法可以看出
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並不是指『駕駛不可以堵塞後車』
而是指『駕駛當時處於沒有被堵塞行車之狀況』
厲害 !! 厲害 !!
chienchenghung wrote:
所以應該是指 "不在內側車道(超車道)堵塞行車"" .
在法規條文的第一句就是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 .
因為高公局也說了.
為了 "為了要紓解車流" 跟 "確保超車道功能" .
就是希望能夠在兩者之間取得平衡!!
讓 "內側車道(超車道)" 保持順暢流通!!
chienchenghung wrote:
以下是最新熱騰騰的高公警察說明函.
解釋目前為何一直用 "宣導" 的方式.
勸導民眾不要佔用內側車道(超車道)!!
勸導民眾超完車後. 回中線車道!!
因為因 "佔用" 而造成堵塞行車的狀況太多太嚴重了!!
若是強硬執法.
怕會影起太多爭議( 民怨 / 民怒 / 民粹 ).


劉奕兒612 wrote:
超車道的路隊長沒最高速限當然違規啊
有問題嗎?
為啥你會很亂?是因為對法規一知半解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