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45978 wrote:
全國法規資料庫查不到喔!
自己把文字看清楚,
是交通安全"守"則,
第1001條。
笑死人了,還在那邊自嗚得意說查不到,看你就是一付見獵心喜的心態。

試問那些支持直行車有路權的人,不要超速會出事嗎?
第1001條是指你再怎麼說,還是逃不了要保持速限的鐵則。
而且並沒有交通安全守則這部法典,
而是有種東西叫做常識,
讀了萬卷書,不如人家行過萬里路。
叫人家三寶自已卻連基本常識都沒有,
叫人家重新考照自己怎麼不提早把人生砍掉重練比較快。
es4241 wrote:
轉彎的車當然錯很大,
以Altis沒有暫停觀察清礎就直接轉彎的行為,
當天內線即使來台速限內的車,
也要急煞或閃避才能避免碰撞.
Altis侵犯直行車路權是沒有疑慮的,
現在只能主張的對方嚴重超速來降低肇責比例.
網上有一堆人路權觀念錯的離譜,
酒駕無照綠燈車與有照未飲酒闖紅燈碰撞,闖紅燈車負100%肇責.
無路權車只要讓路權車必需煞車才能避免碰撞,就是侵犯路權,
例如巷道內車輛快速衝出轉彎到車頭對正車道,這時才被直行車追撞,仍是巷道彎出車負100%肇責.
轉彎車因為路樹,其他車輛遮擋沒看到直行車而碰撞,
責任仍是自己沒看到,而不是對方沒讓你看到.
es4241 wrote:
Altis侵犯直行車路權是沒有疑慮的,
現在只能主張的對方嚴重超速來降低肇責比例....(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