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色小鸭 wrote:你不知道這些都要送立法院嗎?只是不用三讀和總統公布真是法律常識有夠不足... 阿不就說了有規則,沒對應罰則,訂立規則,不一定有對應罰則,通過就通過啊,阿就以不是法條的基準表,竄改了33-2的處罰內容啊。你快去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98條 第二款 對應罰則找出來好嗎?
katana057 wrote:阿不就說了有規則,沒對應罰則,訂立規則,不一定有對應罰則,通過就通過啊, 制定法條的主管機關說依法沒違規啊沒違規怎會有罰則?katana057 wrote:阿就以不是法條的基準表,竄改了33-2的處罰內容啊。 你不是立法者你怎會知道33-2的處罰內容之立法意義和精神?katana057 wrote:你快去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98條 第二款 對應罰則找出來好嗎? 都被我找出來打臉了還在玩這招啊?玩不膩啊?真是夠低級
katana057 wrote:你的閱讀邏輯有很大問題好嗎,又在曲解變魔術,"認定"就叫做你的見解? 每次被我戳到痛處,就開始玩起文字遊戲屢試不爽,你對於我而言,只剩下這個娛樂了katana057 wrote:不就說了,有規則但沒罰則嗎? 我要法官或警方的文件紀錄不是從你的嘴巴出來,要參考文獻
黃色小鸭 wrote:制定法條的主管機關說依法沒違規啊沒違規怎會有罰則? 沒有為罰則,當然說你沒違規,只是不接受原則罷了,跑馬拉松,你全程用走的,只要有報到,就算有參加好嗎。黃色小鸭 wrote:你不是立法者你怎會知道33-2的處罰內容之立法意義和精神? 阿不就是在談法源基礎嗎?黃色小鸭 wrote:都被我找出來打臉了還在玩這招啊?玩不膩啊?真是夠低級 你叫別人幫你回錯誤罰則,然後就沒下文了好嗎。
Gullit168 wrote:每次被我戳到痛處,就開始玩起文字遊戲屢試不爽,你對於我而言,只剩下這個娛樂了 並不是文字遊戲好嗎,根本是你語文不知道怎麼學的,逗號自己把它變成句號,詞彙又自己曲解,每次都在幫我套立場,回的很累好嗎,Gullit168 wrote:我要法官或警方的文件紀錄不是從你的嘴巴出來,要參考文獻 那你說的法源基礎我也要明文文件啊,你自動把【成文法】變成只看判例的【不成文法】,然後又一直惡意曲解抨擊,真的是....天下無敵。
katana057 wrote:沒有為罰則,當然說你沒違規,只是不接受原則罷了,跑馬拉松,你全程用走的,只要有報到,就算有參加好嗎。 明明主管機關最愛說:違規但無法可罰8-1-3是規則罰則不就是你說的33-2嗎?幹嘛自己打自己臉?全程用走的的違規了嗎?上次問你不敢回答 又愛拿出來說嘴給人打臉被虐症?katana057 wrote:阿不就是在談法源基礎嗎? 你不是立法者 你懂啥法源基礎?katana057 wrote:你叫別人幫你回錯誤罰則,然後就沒下文了好嗎。 只會跳針嘴砲"錯誤"然後呢?證明呢?程度那麼差...
黃色小鸭 wrote:罰則不就是你說的33-2嗎?幹嘛自己打自己臉?全程用走的的違規了嗎?上次問你不敢回答 又愛拿出來說嘴給人打臉被虐症? 因為被竄改為以基準表開罰啊,交通部長說照這表規開罰,你能不照做嗎?不照做硬以33-2開單,明天就準備好被調職了好嗎。黃色小鸭 wrote:你不是立法者 你懂啥法源基礎? 法源基礎是人都可以學好嗎,還有課本呢。黃色小鸭 wrote:只會跳針嘴砲"錯誤"然後呢?證明呢?程度那麼差... 你在說你自己嗎,還有你很愛空一行,很占版面好嗎。
katana057 wrote:因為被竄改為以基準表開罰啊,交通部長說照這表規開罰,你能不照做嗎?不照做硬以33-2開單,明天就準備好被調職了好嗎。 法都是交通部定的 何必竄改?竄改有啥好處?立委會同意?再來以基準表開罰是道處授權的關交通部長啥事?竄改法條的明明是你啊法源基礎是人都可以學不過你學的四不像
黃色小鸭 wrote:法都是交通部定的 何必竄改?竄改法條的明明是你啊法源基礎是人都可以學不過你學的四不像大笑 空行真的超無敵占版面好嗎,不予置評,前面都說光了,你快去跟你的01後輩取暖吧,反正台灣跟大陸本是同根生,這種基因個性也是會傳承的,唉,快跟大陸一樣把超車道拿掉吧,真的無所謂了。-----------------你補文,那我也補,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 1 條本細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九十二條第四項規定訂定之。道處92-4本條例之罰鍰基準、舉發或輕微違規勸導、罰鍰繳納、向處罰機關陳述意見或裁決之處理程序、分期繳納之申請條件、分期期數、不依限期繳納之處理、分期處理規定及繳納機構等事項之處理細則,由交通部會同內政部定之。壓根沒講到可以更動道處罰則好嗎。
katana057 wrote:空行真的超無敵占版...(恕刪) 要敗逃了嗎?敗逃前幫我解惑一下第 45 條 汽車駕駛人,爭道行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二、在單車道駕車與他車並行。在單車道駕車與他車並行是啥意思???法規高手幫幫忙